拯救楼市,20年前的大招“重出江湖”

讯仕评财经 2023-04-25 11:59:06

原创 刘晓博

“乍暖还寒”的楼市,正越来越多地获得“户籍制度”的支持。

3月1日,珠海发布了“户籍新政”,想落户珠海核心区,你必须在区域内拥有“自有房产”。

比如在香洲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落户,分别需要如下条件:

第十二条 在本市工作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准予迁入香洲区:

(一)截至申请迁入本市之日前二年内在本市连续居住;

(二)截至申请迁入本市之日前二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且合法稳定就业;

(三)在香洲区有自有房产。

第十三条 在本市工作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准予迁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

(一)截至申请迁入本市之日前二年内在本市连续居住;

(二)截至申请迁入本市之日前二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且合法稳定就业;

(三)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有自有房产。

看到了吗?除了连续2年居住在珠海,连续2年就业、交纳社保外,你还需要在香洲区或者横琴“有自有房产”。

所谓“自有房产”,是指完全产权的成套住宅、与政府或者与本市引进高校共同拥有产权的成套住宅和政府提供的成套公租房。

你在市场上自己租的房子,或者买的商铺、厂房、仓库和其他非居住用途的房产(比如写字楼)是不含在内的。那种商办公寓,应该也是不行的。

此次珠海“户籍新政”的最大变化是:

第一, “双五”调整为“双二”。之前落户珠海,需要连续居住5年,连续在珠海就业、交纳社保5年。新政大大缩短了等候时间,带有“抢人口”、“抢人才”的含义。

第二,之前落户的住房附加条件是“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显然比较宽泛。既没有限制房子的区域,也没有强调房子是“自有”。

新政只要求了落户香洲区、横琴必须有片区内的“自有房产”,如果申请人工作单位登记在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他即便没有买房子,也可以落户。

珠海户籍明显存在两个层级:香洲区、横琴为较高层级,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为第二层级。

所以对户口在市内的迁移做了一定的限制。户口在珠海市内迁移的时候,必须“拥有拟迁入地的自有房产”。

总之,你最好是买房,而且买住宅。

熟悉中国楼市和户籍制度演变的朋友应该知道,早在20多年前就出现过买房送“户口”或“蓝印户口”的做法,连北京、上海这样傲娇的城市都搞过,广州、深圳、杭州、南京就更不用说了。

2008年全球金融风暴后,为了拯救楼市,也一度有一些地方恢复了“买房落户”的做法。

后来,大城市买房送户口被叫停,再后来强调“租购同权”,落户跟买房挂钩的做法被淡化。

现在,落户和买房再次挂钩,因为房子又不好卖了。

相比之下,珠海此次户籍新政对房子的“推销力度”算是比较弱的,有点“犹抱琵琶半遮面”。宁波和深圳的做法,就显得更猛一些。

宁波是在去年10月末出台的“户籍新政”。此次新政做了一个重要改革:购买70年产权房就可以落户,取消了交纳社保的要求,而且涵盖市内六区。

深圳在2月初公布了新的积分入户办法,拥有自有住房的人,其积分(每月1分)是租房者(每月0.2分)的5倍。

这意味着,在深圳购买了商品住宅的人,通过积分入户深圳的机会显著高于租房者。

最近还有媒体报道说:在湖南武冈(邵阳代管的县级市)、河南驻马店,都出台了买房送户口的新政。

不过,普通地级市和县级市,本来就没有什么落户门槛,买房送户口的实质,是可以享受简化的、便利的落户手续。

但对于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特区来说,买房给予落户便利,还是有实质性意义的。

这意味着,通过户籍制度力挺楼市,这种20多年前的“旧办法”正在重出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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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3-04-26 08:31

    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呲牙笑]天皇老子也不好使[点赞]

  • 2023-04-26 10:09

    无耻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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