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凯旋学长
一所学校要想更好的发展,不仅需要学校老师认真负责,也需要其他教职工爱护好学生,管理好学校。只有学校管理人性化,才会让家长放心孩子在学校里面学习。如果学校连学生的健康安全都保障不了,学校不仅声誉会受到影响,生源也会逐步减少。
对于一位专职教学的老师来说,不仅要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同时必须要有良好师德,这样才可以更好得引导学生朝着正确的方向成长;而对于一位专职管理的老师来说,除了要有较强的管理安排统筹能力,还应该爱护学生,毕竟在学校里面工作服务的主体是学生。
但近日,辽宁一位在辽宁省法库县东湖二中就读的初三学生家长发文称,自己的儿子被学校的一名教职工“踢踹、殴打”,以至于现在孩子都不敢返回学校上课,学校给出的处理结果也让家长不能接受。
辽宁初三学生称被老师“殴打”,鉴定为轻微伤,涉事老师回应来了
现在很多孩子都是家长的掌中宝,孩子都是在家长细心呵护下长大的,家长不希望孩子受到任何伤害,毕竟在很多家长心目中,孩子能够健健康康成长就足够了,不求其他的。
虽然现在教育部门不允许老师体罚和责骂学生,但有些家长还是非常开明的,直接告诉老师,只要孩子在学校不听话,就可以适当收拾。在这些开明的家长眼中,一般的训斥、罚站等都是非常正常的管理学生方式,所以家长也赞同老师这样管理学生,毕竟现在有的学生非常不听话。
虽然家长不介意老师训斥罚站学生,但会介意老师“殴打”学生,老师殴打学生的性质可就变了,殴打学生的出发点就是错的。
比如近日辽宁一位初三学生家长称自己的孩子受到了学校教职工张某的殴打,殴打的理由竟然是“做课间操动作不标准”。
根据家长描述得知,当天做课间操的时候,孩子顶撞了张某,张某当时非常生气。
当天,孩子感到身体不舒服,就去医院看病,医院出具了诊断证明显示受到了“复合型外伤”,而且从家长出示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这位学生被评定为“轻微伤”。
家长将此情况反映给教育局,要求教育局对张某进行严惩,但教育局的处理结果却让家长感到不能接受。
教育局回应里面提出,张某因“管教不当”,所以只对张某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为什么会给出这样的处理,原因是监控视频只看到张某踹了学生一脚,没有看到其他“殴打行为”。
说实话这样的处分说实话真的不痛不痒,对张某起不到实质性的惩罚,家长表示将继续维权。
而且近日这件事的当事人张某对此事进行了回应,称教育局和警方已经介入了处理,网络上的“不实信息”对他造成了负面影响。
笔者有话说
其实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必须要有爱护学生之心,作为一名管理人员要有管理学生的正确方法,“暴力”是不能解决问题的。
现在家长和张某各执一词,但家长实实在在出具了孩子轻微伤的判定,而且如果只是踹了学生一脚,怎么会判定为轻微伤,身体有多处挫伤。如果真的是张某给学生殴打致轻微伤,那已经涉及到违反法律,必须进行严惩。
我们希望学校、教育局等相关部门一定要对此事进行彻查,不放过任何一个坏人,不冤枉任何一个好人,必须要给出一个具体的调查结果和处理结果。
如果教职工真的殴打了学生,必须严惩,甚至要踢出教师队伍,这样不爱护学生的教职工不配在学校里面工作。
如果教职工没有殴打学生,那家长也要向教职工道歉,还他一个清白。
反正不管怎么说,大家最后要以官方通报的结果为准,相信官方会给大家一个满意的答复。
你怎么看待初三学生被学校教职工“殴打”不敢去学校的事情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一脚就能轻伤…这鉴定书哪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