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控股股东设立在境外且持股层次复杂的,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应当对发行人设置此类架构的原因、合法性及合理性、持股的真实性、是否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是否有各种影响控股权的约定、股东的出资来源等问题进行核查,说明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是否清晰,以及发行人如何确保其公司治理和内控的有效性,并发表明确意见。
对于发行人控股股东位于境外且持股层次复杂的情形,应进行深入的核查和信息披露,以确保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市场的透明度。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核查内容控股股东背景与资信:对控股股东的成立背景、经营历史、业务范围、财务状况、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其是否存在不良记录或潜在风险。持股架构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核查控股股东在境外的持股架构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法律障碍或潜在纠纷。分析持股架构的合理性,包括是否存在刻意复杂化持股结构以规避监管的嫌疑。持股真实性:核实控股股东持有的股份是否真实存在,是否存在代持、信托持股等情况。检查相关股份的权属证明文件,如股权证书、持股协议等。控制关系与影响力:分析控股股东对发行人的实际控制能力和影响力,包括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行使表决权、决策权等。评估控股股东对发行人重大决策的影响程度,以及是否存在通过持股结构干预发行人独立运营的情况。公司治理与内控:核查发行人是否建立了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以确保其运营的独立性和透明度。分析控股股东对发行人公司治理和内控的影响,以及发行人如何确保公司治理和内控的有效性。二、信息披露要求充分披露持股架构:在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中详细披露控股股东的持股架构,包括各层级的股东情况、持股比例、控制关系等。对于持股架构中涉及的特殊安排、协议控制等情况,应进行特别说明和风险提示。揭示潜在风险:披露控股股东位于境外且持股层次复杂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如法律风险、监管风险、经营风险等。分析这些风险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和投资者利益的影响。强调公司治理与内控:强调发行人已建立并运行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以确保其运营的独立性和透明度。披露发行人如何采取措施确保控股股东不会利用其特殊地位损害公司利益或侵害投资者权益。遵循监管要求:确保信息披露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要求,包括使用中文进行披露、在指定媒体上公开披露等。积极配合监管机构的审查和问询,及时提供所需材料和信息。三、总结对于发行人控股股东位于境外且持股层次复杂的情形,需要进行全面的核查和信息披露工作。这不仅有助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真实情况并作出明智的投资决策,也有助于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因此,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进行操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