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

事丰看房产 2024-01-17 06:40:08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简称《通知》)。指导各地级及以上城市建立由城市政府分管住房城乡建设的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金融监管总局派出机构等为成员单位的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就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作出部署。

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方面,定期组织各方会商,及时研判本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和房地产融资需求,协调解决房地产融资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搭建政银企沟通平台,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金融机构精准对接。

在筛选确定支持对象方面,提出可以给予融资支持的房地产项目名单,向本行政区域内金融机构推送。对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逃废金融债务等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项目,要提示金融机构审慎开展授信。

同时《通知》还提出,对正常开发建设、抵押物充足、资产负债合理、还款来源有保障的项目,建立授信绿色通道,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积极满足合理融资需求;对开发建设暂时遇到困难但资金基本能够平衡的项目,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新增贷款等方式予以支持。

原文链接: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401/20240112_776209.html 扫码加入购房交流群,找新盘、问折扣、询置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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