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在未成年时竟被父亲强奸,成年后举报维权,称奶奶当年不管

青岛看窗 2024-04-05 02:09:28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18岁女孩小静(化名)手持身份证,举报亲生父亲刘某,在她十二三岁的时候,她就被父亲两次强奸,多次被猥亵。小静称,当时被父亲强奸后,她就哭着斥责父亲的兽行,称要把这事告诉奶奶,但是刘某却威胁女儿,如果敢告诉奶奶,她就用更加恶毒的办法打女儿,甚至把女儿弄死。

最后,女孩小静还是忍着父亲的威胁把这事告诉了奶奶,但是奶奶却像跟个没事的人一样,没把这事当作事。听到小静惊天骇人的遭遇,也让网友们大跌眼镜,人们不仅纷纷谴责这名父亲哪是父亲,简直是猪狗不如的禽兽。

所以,小静遇到这样的父亲真是倒了大霉,这还叫父亲吗?一般父亲都是未成年人的“保护伞”,而这名父亲却干出这种大逆不道,有悖人伦道德的事情,简直不能称之为人了。

其次,这位奶奶这是非常不称职,孙女遭受到如此奇耻大辱,却不给孙女维权。你说女孩遇到这样的家庭,真是让人气愤之极。

三是,现在女孩小静勇敢站出来,希望为自己讨说法,希望正义早日降临到自己头上。令人庆幸的事,此事被女孩曝出来后,当地警方和妇联也介入此案,希望此事早日水落石出,给女孩一个正义的答案。张律师,如果女孩小静所说属实,她应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利,她的父亲刘某将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她的奶奶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

青岛市市北区法律文化研究会会长张振海表示,听到这个消息,让人气愤也令人震惊,如果事情属实,作为父亲干出这样的事,真是禽兽不如。现在女孩选择站出来要把父亲绳之以法,这种精神值得人们赞扬。

女孩小静在被父亲强奸时,只有十二三岁,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刘某某明知小静是自己的亲生女儿,却在她未成年人时实施强奸,而且还存在多次猥亵行为,情节也是相当恶劣。所以,刘某最高可判死刑。

当然,警方要对女孩小静所述案情进行侦查,如果情况属实,女孩小静的父亲强奸女儿案将会提交检察院进行公诉,人民法院再对此起案件进行审判。对于女孩小静被父亲强奸,这需要证据坐实,不然刘某某强奸事实不成立。

而女孩小静称,当时被强奸时,曾把此事告诉给奶奶,但是奶奶没有理会,导致她成年后才有能力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如果小静所述属实,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接到报告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当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如果小静的奶奶涉嫌包庇刘某的行为,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所以,如果女孩的奶奶明知儿子强奸了孙女,但是不向公安机关报案,那也应该受到刑法包庇罪处罚。

从这起案件我们可以看到,女孩遇到禽兽不如的父亲强奸,而奶奶又不理会,导致女孩小静的权益一直没受到维护,遇到这样的家庭女孩该怎么办?我们下期再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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