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作弊会有什么后果?

岸话公考 2022-04-28 09:33:16

公务员考试作弊会有什么后果?

总体而言:情况很复杂,(理论上)后果很严重。

首先,需要明确的一点是:在《刑修九》作弊入刑之后,考试作弊就成为一件后果很严重的事情。

除此之外,与《刑修九》搭配使用的《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是在一线考务工作中使用频率和参考意义更强、更细化的“警示教育政策”。

根据09年中组部、人社部制定的,在16年由中组、人社、国家公务员局三家合议修订,并在21年中组部部务会修订通过的,最新一版《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列出的指导意见,公考作弊惩戒依照严重程度划分,自下而上可分为三级:

三级,“缓刑”级别,风险等级:黄色预警,官方定义:情节较轻。原文条目: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所涉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关照现实:此条目是认定作弊事实后,实际予以执行的最轻量级的处理结果,是作弊“量刑”的“起步价”,多出现在“大事化小”的情况下。

二级,“有期徒刑”级别,风险等级:橙色预警,官方定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原文条目: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关照现实:其实,如果遵照该办法给予的指导性惩戒意见,忠诚履行规定意旨,不搞“大事化小”,大部分常见作弊情况如抄袭、配合抄袭、夹藏作弊器材、私自夹带试卷出场、携带计算器、iWatch且拒不上交等各种潜在的高频违纪违规情况多出现在这个层级,甚至撕卷也是这一档的处罚对象。别以为撕卷不可思议,我在工作中就遇到过一位奇葩考生,在监考老师收卷时屡次明确警告TA交卷后拒不配合,执意在响铃后继续涂卡,在监考老师跳过该考生收卷后,该考生竟怒而撕卷...

一级,“无期徒刑”级别,风险等级:红色预警,官方定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原文条目: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

关照现实:这其中多数情况犯错“门槛”较高,如伪造身份证、有组织作弊、黑入官网篡改信息等,“不是谁都玩得转”的,因而在实际考务工作中非常罕见。但有两种情况,我认为有必要和大家说一下。一个事情是,有一类我们身边很“平民”的作弊手段“隐匿”其中,很多人都不知道后果竟然这么严重,而且在法规设计上将惩戒程度拉满的:替考。替考被“抓现行”按照政策意旨就是这么罚,非常可怕。(所以,上岸的学霸如果被人请托替考,一定要慎之又慎...不!一定要严词拒绝,这不仅影响TA,不仅影响你,留有案底连日后你的孩子们都会被连累到。在大是大非面前,我们一定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和坚定立场)另一个事情是,还有一个被抓现行也是要“处以极刑”的,那就是:高科技作弊。因为有组织、有准备、有“预案”,因此实际考务工作中,高科技作弊“取证难”长期存在,但该办法明确将高科技作弊“现行犯”顶格处罚,无异于一把高悬于“不法考生”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此外,还有一个“人气”很高,也常出现的作弊事项是:雷同卷。以我个人有限的了解来讲,一般是按零分处理,不追责。再留个申诉电话和截止日期,有疑问的恭请“当面对质”,但应声寥寥,鲜有人付诸行动,做贼心虚者深知,雷同鉴别技术的精度还是相当有保障的。与此同时,依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公权力保留对相关当事人进一步追责的权力,只不过受限于客观现实上的成本考量,对于雷同卷,实际执行上往往也就是“点到为止”,在“守公平、平民愤”与“守底线、行公义”间实现最现实、最经济的平衡。

作为一名有着6年公考经历,且曾有过3年一线考务工作经历的在职公务员,抓作弊不仅是我们考务工作者维护公平正义的尽职之举,也是我曾经工作回忆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之前也在相关文章中说到过,我当初选择进入人事考试中心的“动机”很单纯,我的“私心”就是:我想“打入内部”看看公考是否公平,是否存在“作弊上岸”的可能。经过我深入细致的观察,结论也很简单,我不止一次提到过,那就是:公考公平绝对有保障,关照社会现实大背景,公考已经公平到令人感动了。

在参加考务工作之前,我远没有想到风平浪静的考试背后,围绕作弊的“黑白角力”竟如此复杂激烈...

我之所以说情况很复杂的原因是缘于:

①情况多元,分类复杂

盗亦有道,作弊也分三六九等,关于作弊,再粗糙的讨论也至少应该分为“高科技作弊”与“纯手工作弊”两种。

一、高科技作弊。作弊设备:以米粒耳机、无线耳机、带有显示屏的橡皮、手表等“哆啦A梦”设备等在内一系列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外设硬件,常表现为有组织、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团伙行动,场外有人接应、有人望风、有人念答案、有人管理基站放置、转移,甚至有人背着包、开着车带着基站“打游击”...

二、普通“手艺人”作弊。小抄、手机、公式要点“纹身”等“山寨史高飞”行为在内的一系列低门槛“传统技艺”“传承人”,常表现为无场外接应、无组织的“独狼行动”。

②有些监考老师不太敢抓。

很多没干过考务工作的人可能很难理解:“抓人”也是需要一定胆量的。对于作弊来说,《刑修九》作弊入刑是一件大事,它将作弊分为了两个“时代”:“刑九前”和“刑九后”。作弊入刑绝对是一件令人拍手称快的好事,无论是之于震慑不法考生、为考务工作者监督执纪长牙壮胆撑腰,还是之于维护考试公平正义的底线和生命线,《刑修九》都有划时代的积极意义。

但是,实事求是地讲来,在执行层面,震慑考生的同时,也“震慑”到了一部分监考老师。因为违法成本极高,潜在可能付出的成本极大,有些老师确实存在“只敢提醒制止,不敢就地正法”的心理。追根溯源,无非两点原因:一方面是怕对方“打击报复”,另一方面是“怕麻烦”。不仅要填写考场记录单,可能还要写说明,一些拿捏不准的事情还要请示考务办,遇上一些“人来疯”的奇葩考生将事情闹大后还存在日后配合调查的可能性...

其实,相当数量监考老师的初衷只是业余时间来挣个加班“辛苦钱”,并不想“找麻烦”,也期盼“麻烦”不要找上TA。因此,法规与制度的落细落实,必然将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历经一段时间的磨合,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监考老师们在心理和思维层面这很长的一段适应过程。

虽然部分监考老师有畏惧和畏难情绪,但别以为考场上就没有“王法”了,有些监考老师TA自己虽然不太敢抓,但“叫人”还是会的,督查、巡监和考务办的“名捕”们“治乱平叛”的能力可不是盖的。这个我之前答其他问题时有说过,在此就不再赘述了。

③取证难。

“关键是证据”。普通小抄、涂鸦“纹身”答案一旦被“抓现行”,取证并非难事,但这并非多数作弊者的选择。现今出现的作弊事件,多数是以电子设备为载体的,但凡涉及器材作弊,抓到就是大事,不止是你个人的“大事”,也是整个考点、考区的“大事”。组织人社公安不仅要抓作弊者,“落网后”的作弊者还要配合去抓TA背后的“幕后工作者”。抓作弊只是考务工作者的本职工作,而抓到有组织的团伙等幕后黑手才是他们一抹亮丽的业绩或“政绩”,但这往往并不容易,因为对方在暗处且准备充分,实为“狡兔三窟”,甚至有些团伙在设备上还要优于“正规军”...

规矩与现实

最后一块,我再次亮明我个人的观点:我从不认为作弊是个好主意,我也不建议大家在这方面动歪脑筋,去浪费你本以捉襟见肘的备考时间。

而且,公务员考试有很好的一点就是:它测查的内容非常灵活,旨在考你“会不会举一反三、灵活迁移”而不单纯考你“知道与否”。

最后的最后,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大家,我相信全国各地从事公考的考务工作者都有着一个深切体悟,那就是:公务员考试是所有人事考试中最干净的净土之一,考务工作者极少担心考生耳朵里放米粒耳机、身上装有便携式信号发射/接收器、翻转手表会变屏、拉出橡皮有屏幕...外面焦急等待着的人群中,只有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望孩成“公”的父母,而不会有里应外合的同伙隐匿其中...

这是一场公平的竞赛,愿我们都能以公平的初衷和心态体面地考、体面地赢、体面地收获这一路最珍贵的成长与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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岸话公考

简介:原创写手,公考趣谈、笔面试经验总结,体制内见闻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