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男子从6楼抛掷榴莲和啤酒没伤人,构成高空抛物罪?

青岛看窗 2024-05-12 02:48:51

近日,安徽省的一则高空坠物案件引发网络关注。据悉,当天刘某前往朋友梁某家作客,携带了一颗榴莲和一箱啤酒。酒后刘某准备离开时,梁某再三嘱咐刘某将东西一起带走,但遭到刘某拒绝。

随后,梁某带着东西追至电梯口,双方推让几次后梁某借着酒劲将榴莲和啤酒扔出6楼窗外,所幸未伤及路人。调查发现,梁某抛物的地点为该小区人行道,属于人员密集场所。最终法院以高空抛物罪判处梁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张律师,有网友认为该男子的行为没有造成伤亡,不应当构成高空抛物罪,对此您是怎么看的?

青岛市市北区法律文化研究会会长张振海表示,该男子的行为构成高空抛物罪,法院判决并无不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也就是说,构成高空抛物罪并不要求造成损害结果,只要存在高空抛掷物品的行为并且情节严重,即可构成该罪。本案中,刘某明知自己高空抛物的行为会损害小区人行道上行人的安全,仍然放任自己从6楼抛掷榴莲和啤酒,主观上属于间接故意,情节严重,应当以高空抛物罪定罪处罚。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高空抛物的行为造成损失,同时构成其他犯罪,则应当从一重罪处罚,根据行为以及结果的不同最终可能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罪定罪处罚。

我认为,近年来有关高空抛物的报道屡见不鲜,应当引起人们的重视和注意。据专业测算,从25楼抛下一枚鸡蛋,其冲击力就足以致人死亡,可见高空抛物可能造成的危害。为避免类似案件发生,首先,个人应当意识到高空抛物的危险性,不朝窗外扔东西,不在阳台、窗口违规堆放物品。其次,物业、居委会、社区也应当利用宣传栏、网站进行宣传预防,提醒住户不要高空抛物。最后,应当严格适用法律处罚高空抛物行为,向社会公众示范高空抛物的危害以及法律后果,预防犯罪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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