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高度重视!本月不办完个税汇算清缴,有可能罚款1万!!

源沅财税 2020-06-19 10:39:22

最近这些天,有些人收到了一条这样的短信:

假如你收到这条短信,需要注意了!因为这是税务部门对未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进行提醒。要求这些人在6月30日前,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年度汇算,避免影响个人权益与信用。

有些人认为,个人所得税是小事,不办理也没关系。其实,未按规定办理年度汇算究竟有什么后果呢?

首先,如果你是属于退税情况,是否办理个税年度汇算申请退税属于个人权利,无需承担责任;但是,如果你是属于补税情况,未依法进行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要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计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处以2000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追缴税款和滞纳金。

另外,要注意的是,进入个税app,发现已有“预填数据”,别觉得就不用申报,这只是税务机关提供一项服务,并不能代替申报。纳税人还是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对预填数据进行确认、补充完善,最终完成个税年度汇算申报。

而且,不要错误以为自己符合免予汇算补税,比如综合年度所得不超过12万元,或年度汇算补税不超过400元,而忽略了必须具备在2019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这个条件,如果不满足这个条件,还是需要进行个税年度汇算申报。

最后,还需要留意的是,要在个税app查看自己的已申报记录。如果申报记录详情显示绿色的已完成标签,说明已完成申报。但如果是显示红色的“未完成”标签,则说明还有未退税或未补税的情况。在未完成的情况下,需要及时提交退税或补税资料,才能100%完成个税年度汇算申报。

如果步入式申报导致不缴或者少缴税款,后果也是很严重。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偷税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的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擅自删除“预填报方式”下工资薪金收入的明细记录,或进行虚假申诉,少报收入导致少缴税款。其次,不能仅申报工资薪金所得,而拥有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隐匿不报导致少缴税款。

另外,取得综合所得项目收入,支付单位未预扣预缴申报,个人也不自行追加填报收入,导致少缴税款;还有是错误修改预填的三险一金或年金等其他扣除,编造专项附加扣除、减免税项目,虚假增加扣除导致少缴税款。

最后就是虚增已缴税额、免税收入,虚假增加扣除导致少缴税款。

那么,究竟要如何办理申报作废、更正申报呢?

申报完成后,如果发现申报有误,可以利用个税app自行完成更正申报与作废申报。

在个税app上,点击下方【办税】-【更正申报与作废申报】-选择已完成的申报记录即可进行更正或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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