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有800万只灰狼,但却有20亿条狗。
——《人类简史》
无人故事以《小猪妖的夏天》为开篇的《中国奇谭》一炮走红,但在第一集后,观众们却开始质疑后续剧集的情节,尤其是第三集《林林》,让不少观众直呼第一分钟就能猜到结尾,拿一个老套的不能再老套的跨物种爱情糊弄观众,但是,事实真的如此吗?
《林林》中有一段简短的插曲,在一共只有五句词的插曲中,却有三句在重复一句话:不见来路,胡不归去?
这句话是理解这集剧情的关键:谁是谁的来路?谁又是谁的归途?
如果你真的认真研究每一个伏笔,就会得出一个惊人的结论:这个故事里,压根就没有人。
女主“林林”时而以小女孩的形象示人,时而又变成一只小狼,以至于很多观众认为“林林”的身份设定的身份是一只可以变身的“狼女”。
“狼女”林林不知人类险恶,认为自己与人类无异,想与人类交朋友,最终被人类算计,其母亲(一只狼)为救它死于人类之手,这个故事的主题也被简单概括为孩子的天真与成年人的险恶,或人性的贪婪,亦或是跨物种个体之间纯真的爱。
表面上看这样的解释合理,但是有几个疑点却解释不通:
第一,狼妈为什么会告诉林林,“他们”与“我们”不一样,而不是“他们”与“你”不一样,如果林林是一个特殊的狼孩,那么与人类“一样”的应该只是林林一个人,而非“我们”?
第二,主角小虎和其父亲,为何会踩出“狼”脚印?
第三,林林的母亲,这只母狼,其战斗力有些强得夸张,一只母狼打败5个拿着武器的猎人,另外,整部作品中,狼和人的体型对比都极其不合理,狼的体型都大得夸张,为何会存在这种明显不合理的设定?
第四,主人公小虎对于自己父亲的死显得有些过于漫不经心,他唯一的遗憾竟是没能让父亲和林林把饭吃完,小虎为何会对“饭”念念不忘?
事实上,只要认真分析故事中的几个伏笔,再稍微转换一下思路就能得出结论:
这个故事中,其实压根就没有人,主人公小虎、父亲和其他猎人,其身份都不是人,林林也不是什么可以变身的狼女,这一切都只是一种拟人化的设定,林林就是一只普通的小母狼,而小虎等“人”的真实身份,是狗,确切的说是猎犬。
胡不归去关于主人公小虎的真实身份,故事中其实已经给出了足够明显的暗示:
首先,小狼“林林”对它的狼妈说:感觉男主小虎他们与“我们”是一样的,男主小虎也对其父亲说“林林”与我们一样。
但无论是林林的狼妈,还是小虎的父亲,都告诉他们的孩子:它们与我们不一样。
注意,这里说的是“我们”,而非“我”,用林林是一个特殊的狼女来解释,“我们”一说便解释不通。
人与狼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物种,毫无相似性可言,即便是天真的孩子,也不可能认为这两个物种是一样的,与狼看起来一样,但实际上不一样的只有一个物种:狗。
男主小虎与其父亲换上特殊鞋具后踩出“狼脚印”也是一个重要伏笔,有人认为这个暗示表达的含义是人比狼更凶残,但大家想想,会不会有另一种可能:小虎等人本身就是狗,狗与狼的脚印,没有太大区别。
沿着这个思路想下去,狼妈恐怖的战斗力和大的夸张的体型也很好理解了,一只母狼面对五个猎人,几乎毫无胜算可言,但是一只母狼对阵5只猎狗,却完全可以打得有来有回,因为通常情况下,狼的体型本身就大于猎狗。
故事的最后,已经长大的“小虎”在河边喝水时,看到了一个少女的倒影,抬起头看到的却是一只狼,这说明“林林”只有小虎的眼中才是少女,真实的“林林”就是一匹狼,这也暗示了小虎与林林其实是同类,只不过小虎是被驯化的狗,而林林是没被驯化的狼。
好,明确了小虎等“人”其实都是猎狗这一最重要的隐藏剧情,我们便可以试着去理解故事开头反复唱的那句歌词了:不见来路,胡不归去?
约2万年前,部分狼开始被人类驯化,成为狗,所以从这个角度上讲,狼是狗的来路,狗若要“归去”,方向也是变回狼。
但作者大费周章,难道讨论的只是一个狗能够变回狼的话题吗?当然不是,狗与狼,暗示的是现代人类社会中长久存在的一个矛盾。
山里山外《林林》的整体故事,发生在一座大山的附近,小虎的父亲(猎犬)告诉小虎不要进山,山里有危险,林林的母亲(母狼)告诉林林不可以离开大山,山外很危险。
山外是人类世界,山里是自然界,狗依附于人类生存,所以要要生活在山外,狼与人是死敌,所以狼必须避开人类,生活在山里,一座大山,分割了人类社会与自然界,也分割了狼与狗这两个原本相同物种的生存方式。
某种意义上讲,狼与狗并无本质区别,生活在山里就是狼,生活在山外就是狗。
作为幼犬的小虎和作为幼狼的林林并不知道这样的逻辑,所以单纯从外观上认为:它们彼此都是一样的,但林林的母亲和小虎的父亲,作为成年的狼与狗,明白尽管狼和狗本质上是同一物种,但是因为选择了不同的生存方式,它们不但不一样,还是死敌。
一座山,隔开了两个世界,山代表的是现代文明,每一个选择拥抱现代文明的人,都能够享受到现代文明社会带给我们的便利与安全,但同时,人们也要被现代文明社会的规则束缚,甚至是剥削,在高度理性化和协作日趋复杂化的现代社会中,但是几乎没有一个人是真正自由的。
《林林》中,山外的狗代表着融入现代文明社会的人,而山里的狼,代表的则是人们对于最初的自由的渴望。
一方面,人们依赖这个为大多数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现代文明社会,但另一方面,不得不以放弃自由为代价的人们又在痛恨着这个带来各种各样束缚的现代文明社会。这种矛盾的心态几乎存在于每一个人身上。
《林林》中,主人公小虎甚至对于父亲的死都显得漠不关心,却对于多年前见到的“林林”念念不忘,作者以这样的设定,表达了被现代文明社会束缚的人们,内心中对于自由的向往是多么强烈。
但是,小虎最大的遗憾,竟然是没能让父亲和林林吃完饭再走,这也暗示了对于绝大多数人人来说,吃饭才是头等大事,尽管十分向往自由,但是与最基本的生存相比,自由终究还是次要的需求,很遗憾,“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并不适用于大多数人。
《林林》故事的结尾,小虎与林林只能隔河相望,自由的代价很昂贵,大多数人虽然知道这世界上还有其他的选择,可以换种活法,但是最终付诸于行动的也寥寥无几。
“不见来路,胡不归去”?猎狗作为一种被人类驯化的物种,完全依附于人类生存,它们丧失了所有自由,完全沦为人类的工具,除了生存,再无其他,它们没有未来,看不见前路。
但尽管狗群中的一些成员知道,其实还有另外一条路:回到野外,重新成为狼,但是野外意味着危险,意味着随时都有可能失去生命,很少有猎狗会主动去选择这条路。
看不见希望,却又舍不得手上仅有的微不足道的安全感,这又何尝不是陷入时代洪流中的大多数普通人所面临的困境呢?
“狼”、“狗”之变20世纪初,美国作家杰克伦敦以荒原为背景书写的小说《野性的召唤》在美国迎来广泛好评,《野性的召唤》讲述的是一只卖掉的狗意外流落荒野,它不得不自己觅食,自己生存,最终完全融入自然,成为了一只在自然界中生存的“狼”。
彼时的美国,工业化正进行的如火如荼,大量美国工人在压抑的工作环境中忍受着剥削与榨取,某种意义上讲,他们只是走向现代化的美国社会的养料,他们的生活被单调的工作与生活所束缚,既无希望,也无自由。
善于描写自由而蛮荒的自然界的杰克伦敦,其作品与当时美国社会上大量向往自由的人们的愿望相呼应,《野性的召唤》中那只在荒野中独自求生,并最终融入自然界的狗,满足了人们对自由的幻想。
由于《野性的召唤》反响不错,出版社建议杰克伦敦再为这篇小说写一个姊妹篇,杰克伦敦欣然答应,不久后,《雪虎》问世。
但令人大跌眼镜的是,《雪虎》将的故事竟然正好相反:一只拥有了狼的血统的狗,在与人类接触后,逐渐摆脱了野性,并彻底融入了人类社会。
杰克伦敦早年游历四海,他出海、淘金、冒险,充分接触自然,杰克伦敦身强体壮,在体力劳动者中也是佼佼者,但是杰克伦敦却在正值壮年的时期,拼尽全力脱离体力劳动者行列,成为一名脑力劳动者,他给出的解释也十分简单:体力劳动者的晚年是悲惨的,随着体力的衰减,他们的价值会逐渐丧失,最终被社会抛弃,而脑力劳动者则不同,体力的衰减并不会削弱他们的价值,相反,他们的思维可能让他们在晚年显得更有价值。
体力劳动者与脑力劳动者中,更接近自然的毫无疑问是前者,而后者则是纯粹的现代社会的产物。
在杰克伦敦最重要的作品《海狼》中,主人公拉森船长无时无刻不表现出对于单纯的脑力劳动者的鄙夷,拉森船长的态度,很多程度上也就是作者杰克伦敦本人的观点,但尽管如此,由于写作这项脑力劳动能够为杰克伦敦带来巨大的财富,杰克伦敦依旧选择拥抱它。
但讽刺的是,杰克伦敦靠写作赚来巨额财富后,却陷入了巨大的精神痛苦之中,并最终在醉生梦死中失去生命。
杰克伦敦死时,年仅40岁,这个年龄对于体力劳动者来说也正值壮年,杀死杰克伦敦的不是体力劳动,而是脑力劳动。
从主流社会观点上看,知名作家杰克伦敦一定比淘金者、海员杰克伦敦更加成功,但从杰克伦敦的经历来看,成为知名作家后的杰克伦敦也更加痛苦。
杰克伦敦以《野性的召唤》和《雪虎》这两部小说,以及自身的经历向我们证明了一个事实:“狗”通常比“狼”更加安全,或者说更加成功,但也更加痛苦。
最成功的失败者现实世界中,如果站在物种的维度上评判狗与狼这两个物种谁更成功,答案是确定的:狗。
随着人类的崛起,与人类存在竞争关系的狼,其生存领地已经被极度压缩,世界上全部灰狼加起来只有800余万只,而作为人类附庸的狗,其数量却能够达到20多亿只。
无论种群数量还是种群多样性上来看,狗都远比狼更成功。
如果回顾一下狗被驯化的过程,我们便会知道,狼与狗之间巨大的生存境遇差距是有多么的讽刺。
关于狗如何被驯化,有这样一种观点:很大程度上讲,狗是主动被人类驯化的。
原始人与狼都是站在食物链顶端物种,双方之间存在明显的竞争关系,随着原始人在这种竞争中占据优势,狼群中处于弱势地位的狼首先面临生存危机,在食物短缺的情况下,这些弱狼无法在狼群中获得足够的食物,它们不得不来到人类聚居区觅食。
这群在狼的竞争中失败的弱狼,绝不敢在更为强大的人类手中抢夺食物,他们只能寄希望于人类的施舍,为了能够获得人类的施舍,这些弱狼先是为人类提供警戒,以展示它们的作用,为了获得生存,它们甚至开始食用人类粪便,随着协作的深入,这些弱狼开始与人类一同打猎,很多时候它们要与自己昔日的同类搏斗,久而久之,这些与人类高度绑定,成为人类附庸的弱狼变被驯化成为狗,随着人类进入农业社会,狗竟也跟着进化出消化淀粉的能力。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演变,人对狗的诉求也从打猎和看家护院变成了宠物功能,在这样的需求转变下,狗开始向更小,更可爱的方向演化,虽然以这种方式演化的狗在自然条件下生存,那么等待它们的命运一定是灭绝,但狗的生产策略是依附人类,而非回归自然,在这种策略下生存的狗,不但没有灭绝,其种群数量还在不断膨胀,从种群规模上看,弱小的狗是强大的狼的数百倍。
如果从种群的角度上看,狼和狗这两个物种间,更成功的无疑是狗。
但是种群维度和个体的维度是不同的,随着的人类的生活方式越来越趋向于大城市聚居,依附于人类的狗,其能够活动的范围也随之缩小,作为个体的狗,其生存体验未见得多么愉快。
而生活在大城市中的人,又何尝不是被驯化呢?大城市的高度精细化的合作,要求每一个个体尽可能地剥离个人情绪,而成为这个复杂的协作系统中的一个工具,诚然,大城市的高效合作能够提升大多数人的生活境况,但是每一个人的自由都要被压缩,那种自由情绪被压制的痛苦时时刻刻都在折磨着每一个现代社会中的人。
绝大多数人都要依附于现代文明社会这套逻辑生存,而这套逻辑又在折磨着绝大多数人。
近些年,移动互联网上,以乡村、自然为主题的视频十分受欢迎,观看它们的大多是城市里的人,在人类越来越走向聚居,大城市聚集了绝大多数财富的背景下,人们心中对于自由的最原始的渴望不但未被磨灭,反而变得愈发强烈。
《林林》中,主人公小虎在最后说:很多事我已经记不清了,但有些事我却始终忘不掉。
作为猎犬的小虎,从出生起,其命运就被锁定,正是因为如此,小虎对于小狼林林念念不忘,因为林林代表的是,是另一种生活。
被山隔开的小虎与林林,分别代表着两种生活,山里山外,天差地别。
这样的山同样存在于人类社会,对于身在山中的我们来说,不幸的是,这样的山无处不在,幸运的是,这些山可以被跨越,真正拥有智慧的人能够游走于山里山外,享受不同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