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葱是草原常见植物,属于当地政府颁布的重点保护野生物种之一。同时,沙葱也是牧民千百年来日常生活离不开的好食材。普通人家,拎上小铲子,两三个结伴而行,挖上几株人工栽培的,既饱了口福,又增进感情。这样的正常采摘,执法部门从来不会干预,也没理由干预。
可是最近出现了一伙坏人,有组织,有规模,近乎于机械化的暴力挖取野生沙葱资源,每次作业都会留下成片的光秃秃的裸露土地,导致这些绿色草场瞬间失去了生机,诱发土壤板结、土壤沙化、土壤盐碱化等生态灾害。这种竭泽而渔的掠夺,贪婪无度,显然是违法犯罪行为。
一些人在网上哀嚎“怎么老百姓干个啥都是违法的”、“老百姓还能干些啥才不违法”……这种罔顾事实,舍本逐末,偷换概念,恶意卖惨的不良论调,是严重错误的。任何事情都得有个尺度、有个标杆,超过这个“度”和“标”,就容易出问题。一味地谴责执法,故意忽略行为人的“度”和“标”,这就是耍流氓。
类似的,还有“大学生掏鸟窝”判刑十年的案件,网上一些人也有牢骚,觉得判的重了。他们经常话里有话,阴阳怪气地拿这个案子来做类比,动辄就是“掏鸟窝都能判十年,XX才判几个月”这样的风凉话。咱还是那个道理:一味地谴责执法,故意忽略行为人的“度”和“标”,这就是耍流氓。
掏鸟窝的大学生是个惯犯,他长年如一日,有目的、有预谋的捕猎、贩卖国家保护鸟类燕隼和凤头鹰,作案时间长,范围广、数量大。他知法犯法,屡教不改。十年刑期那是数罪并罚的结果。他的罪名除了盗猎、贩卖野生动物,非法获利之外,甚至还包括改装、私藏武器的罪名。你说这种人,判他十年不冤枉吧。
所以讲,凡事要透过现象看本质,透过执法看罪行。做为一个喷子,不要为了反社会而喷,不要为了喷而喷,不要为了沙葱而喷,显得太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