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自实施以来就是老师们热议的话题,作为义务教育教师工资重要组成部分的绩效工资受到老师们的关注不仅仅是因为绩效工资的实施提高了教师的待遇而且更是因为绩效工资中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存在着诸多问题。
根据学期或学年教师个人考核等次结果发放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所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分配方案上,绝大部分地方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都存在着不公平和不合理的倾斜倾向,这导致的结果正如老师们所说的一线教师所领到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及后勤人员,更不如行政领导。
这样的分配结果违背了实施绩效工资是为了体现多劳多得和奖勤罚懒的初衷,反而挫伤了一线满工作量甚至超工作量教师的从教积极性。不过,这多少还是有点“说得过去”的,毕竟是有了部分老师们知晓的分配方案和所有老师知情的发放结果,都已成了既定的事实。
奖励性绩效工资作为绩效工资两大组成部分之一无疑也是教师工资总收入当中的重要构成部分,尽管有多有少,但无论多少都是老师们极为关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自然是按照之前既定的分配方案执行,尽管这个分配方案所依据的考核细则具有明显的倾斜倾向,但老师们也是无可奈何。
除此之外,还有令人意想不到的情况呢。之前有位老师在我相关文章底部评论区里留言(如上图所示),说所在学校连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都没有,更不用说发放结果的公示了(领导说是隐私)。这样的操作就让人感觉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真的成了完全的“倾斜”了。
连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都没有?理应做到两个公示以便公平合理:一是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制定要先广泛征求老师的意见再经教代会讨论后公布,如仍有不合理之处就需要再修改,之后再公示,让全体老师们知晓,二是发放结果要在学校特定的公告栏张榜公示,让所有老师们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