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贵来老师带您解读《中国书法批评史》第一百一十九讲

书画艺术档案谈文化 2024-10-25 05:12:39

王贵来老师带您解读《中国书法批评史》第一百一十九讲

第二册 宋朝、金朝书法批评

第四章 南宋与金朝的书法批评

第二节 朱熹等理学家的正统书法观念

二、有关理想的书法

(一)朱熹理想中的书法形态

朱熹从其客观唯心哲学的角度对文艺进行阐释,他表示:“文字自有一个天生成腔子;古人文字自贴这天生成腔子。”意思是文章在创作之前就存在一个先验的样式,此样式由先天之理决定,古人的文章便是依循这个先验样式而成。

冯友兰在《新理学》第八章《艺术》中对朱熹的这一论断予以阐释,称:“在艺术领域,我们能够说,针对每一个艺术作品的题材,在一种工具及一种风格之下,都有一个本然的艺术作品与之对应。每一位艺术家对于每一个题材的作品,均以我们所说的本然艺术作品当作创作的标准,我们对其进行批评也以此本然作品为依据。严格来讲,此所谓作品并非真正的作品,因为它既非人所作,也非上帝所作。它并非创作而成,而是本然存在的。”这一阐述源自朱熹的思想,有助于我们理解朱熹的观点。从此观点,朱熹理想的书法同样存在一个“天生成的腔子”,古人的书法也是依其书写而成。

对于书法,朱熹未曾具体论及这一问题,其相关言论仍透露出他理想中的书法形态,涵盖理想的继承方式与创变思维等方面。朱熹评价王羲之《十七帖》道:玩其笔意,从容衍裕而气象超然,不与法缚,不求法脱,真所谓——从自己胸襟出者。窃意书家者流虽知其美,而未必知其所以美也。书词问讯蜀道山川人物屋宇图画,至纤至悉,深有意于游览而竟不遂,岂所谓不朽之盛事信难偶耶?

他指出王羲之的《十七帖》展现出高超精妙的气象,既未受法则束缚,能在法则内自如挥洒,又未刻意改变既有法则,一切皆显得极为从容自然,仿佛源自作者内心。王羲之《十七帖》符合朱熹的理想,或者说《十七帖》乃是理想的草书。这表明朱熹并非一味追求端严,而是依据不同的书体展现出相应的风神韵致,这与前文所探讨的道学品格之实现毫无冲突。

朱熹对《十七帖》“从容衍裕”“气象超然”的欣赏,与苏轼对锺王书法“萧散简远”、汉魏诗歌“高风迈尘”的概括如出一辙。重点在于怎样看待王羲之作品的用心。朱熹所强调的是“不与法缚,不求法脱”,其核心围绕“法”来论述,并非以其中的“意”为主,要在不违背法则的前提下顺其自然,而非任凭个性主导的自然。

朱熹重视的是《十七帖》对“法”的坚守,守法意味着对公共规则的尊崇,契合天理。儒者注重修身功夫,旨在节制自身自然属性和气质的偏颇,修炼成功后做事就会有分寸,不会过度,仿若天生如此,此乃践行大道。若每个人都依着自己的个性行事,便会误入歧途。

如王羲之般的用心才是书法的正道,符合“文皆是从道中流出”,顺其自然。关键在于他的创作符合众人心中应有的模样,而非个别人心中的样子。因为他继承了前代众人理想中的形态,未曾刻意更改。日后之人若要继续,仍需遵循此原则。

后世书家的作为或多或少都未达到这一要求。对于唐朝及以后的书法,朱熹表示:书学在唐最为兴盛,然而人皆凭借自身长处彰显自我,致使汉、魏的楷法荒废。到本朝,名胜相传,也不过以唐人为法。至于黄、米,欹侧狂怪怒张的态势达到极致。近年朱鸿胪(朱敦儒)、喻工部(喻愕)出现,方能超然远瞩,追溯千年之上的元常,实乃奇异。故而曾汇集其墨刻成此卷,尤以《乐毅书》《相鹤经》为绝伦。(全文共计:1366字)

作者:王贵来(天津书画艺术网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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