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过偷东西的,没见过这么偷东西的

我是历史其实挺有趣 2024-08-30 17:15:06

本文参考历史资料结合个人观点进行撰写,文末已标注相关文献来源。

(嘉靖皇帝)

明朝嘉靖年间,有个叫做李昂的人,时任南京锦衣卫镇抚司亲兵。

这锦衣卫大家都知道,是明朝的特务监察机构,生杀予夺,先斩后奏,权力很大,而且只对皇帝负责。

锦衣卫下设两个单位,一个叫南镇抚司,一个叫北镇抚司,当然只有大明的都城北京同时存在有南镇抚司和北镇抚司,而留都南京只有一个南镇抚司。

南镇抚司属于仪仗队伍,主要负责维持秩序,保护皇帝的安全,而北镇抚司就厉害了,他们负责的可就太多,监察百官,审理案件,抓捕用刑,可以说从某种角度来看,北镇抚司要比南镇抚司的地位和职级要高,发展前景也更好。

如果您是京师地区的南镇抚司锦衣卫,那还好,总归是陪王伴驾,处在权力中枢,可是如果像李昂一样在南京就职,那可就有点不妙了。

怎么说不妙呢,我们知道大明天下有两京一十三省,即说明,明朝是两京制度,两个都城,首都是北京,而留都则是南京。

洪武和建文以及永乐初年,明朝的都城都是南京,后来永乐迁都才到了北京,可南京毕竟是朱氏皇帝龙兴之地,不能放弃,于是便降为陪都,也设置了一套和中央朝廷一样的领导班子,六部三司一应俱全,既然如此,自然也会在南京设置一套锦衣卫制度。

但是大家心里都清楚,名义上这里的官职和京师是一样的,然而本质上并不相同,打造南京朝廷更多是一种象征性目的,来这里上班的官僚,要么是贬谪来此,要么仕途不顺,要么是马上退休,要么就是奔着京师朝廷——这类人的目标十分明确,来南京不过是刷一刷资历,反正早晚都要调走。

(锦衣卫腰牌)

文官尚且如此,可见如李昂这种下级官员的日子就更不好过了,工资少,俸禄低,社会地位也不怎么样,虽然同为锦衣卫亲兵,可和京师朝廷的锦衣卫们相比,简直不是一个档次的。

可是您别看工资拿得少,活儿可真不少,宫里宫外巡查得他们来,半夜宵禁扫街得他们去,明祖陵和明孝陵偶尔收拾个卫生,人手不够了,也得他们帮忙。

做个小官小吏是真不容易,发了月钱,自己花不上几个,还得先把上官打点好了,幸亏李昂还没成家,不然这日子真是过不下去了。

嘉靖四年,公元1525年,秋季。

南京,这是六朝古都,自古为形胜之地,此地依山傍水,紫金山巍峨耸立,秦淮河蜿蜒如一条绸带环绕其侧,鸡鸣寺鲜花盛开,如云似霞,画舫穿梭城中,丝竹声声,灯火阑珊,秋风及时送爽,引得满城桂香,街道熙攘,人群如织,一派江南水乡的繁华景象。

这些,外地来的文人士子们也许喜欢,但李昂在南京生活多年,他已经看惯了。

这一天下午,他放了班,换了身常服,无事可做,在大街上溜达,只听得四周吵闹,好生聒噪,又瞥见赌坊和酒坊传出阵阵喝声,心下他是技痒难耐,酒瘾大动,奈何囊中羞涩,身上所剩无多,只有几枚铜板,是干什么也不够,他更加郁闷,快步匆匆,走了半个时辰,终于出得城来,到了城外一片开阔地。

田野里,稻谷金黄,一片丰收景象,湖泊中,碧波荡漾,水天一色,偶尔有几只白鹭掠过水面,留下一串串涟漪,山林间,枫叶如火,银杏叶金黄,与常绿的松柏交相辉映,山间溪流潺潺,清澈见底,水声哗啦,与周围的鸟鸣虫唱交织,原来这里竟是城外一处极好的景致,寻常人倒不知道此地所在,只是李昂是个粗人,无暇欣赏,便四处闲逛。

因这地方极为隐秘,所以罕有人至,李昂转悠了一圈,发现田野间竟然空无一人,只有一头耕牛,驻足在溪边饮水,时不时发出哞哞的叫声。

李昂怔怔出神,看着耕牛饮水,却突然灵光一闪,计上心来。

(古代城镇)

什么计呢?很简单,李昂没钱,他需要钱花,眼下到了这个地方,发现这么一头无人看管的耕牛,他贪心大动,直接把耕牛领走,拉回城内,找了一处集市,把耕牛给卖掉了。

具体卖了多少钱,那不好意思,史书没有记载,但是肯定很多,也肯定够李昂花的。

因为牛,尤其是耕牛,在古代那是很金贵的,封建时代是农业经济,牛是主要的生产力工具,因此历朝历代都出台过十分严格的保护牛的法律和措施。

比如,秦朝的法律规定,不允许在有牛啊马啊经过的地方设置陷阱,如果你设置的陷阱(捕兽夹之类)伤害到了耕牛或者战马,那么你就违法犯罪了,罪过则等于同偷盗,而在秦时,偷盗的处罚极为严厉,动不动就要脸上刺字,或者把你流放了,让你修筑长城。

汉朝就更严重了,《汉书·龚遂传》中说“禁私杀牛马,牛用耕田,有宰食者,杀无赦”,《淮南子·说山训》中又说““杀牛,必亡之数”,可以见得,在当时来说,杀牛就约等于杀人,你杀人要偿命,你杀牛,也是罪大恶极,也要偿命。

到了唐朝的时候,朝廷对于牛的保护措施稍微松懈了一点点,杀牛虽然罪不至死,可仍然要面临牢狱之灾,偷走或者杀掉别人的牛,处一年半的徒刑,也就是监禁,那有人说我自己的牛我自己杀掉,这总没毛病吧?那也不行,自己杀了也是违法犯罪,也要关上一年。

而到李昂所处的明朝,情况又有不同。

本朝开国以来,太祖朱元璋老兄致力于打造一个自耕农的社会,他鼓励百姓开垦荒地,大力发展农业经济,要知道那个时候可没有什么手扶拖拉机,既要发展农业,那么就免不了频繁的使用到耕牛,既然要使用,那必然要采取保护措施。

(大明律 局部)

首先,有明一朝,不允许私自宰杀耕牛,偷来的宰杀不行,自己家的宰杀也不行,如果你顶风作案,衙门追查下来,你首先就要面临廷杖一百的处罚。

廷杖,就是用木棍击打人的后背和臀部,身体素质好的人撑三五十下那就算是奇迹了,身体不好的,二十棍子打下去,要么当场身亡,要么落个终身残疾,反正肯定是没个好。

因为耕牛要用来耕地嘛,所以朝廷为了防止民间非法的进行交易导致耕牛的短缺,或者被人恶意大量的囤积导致耕牛的价格提高,明朝的法律还规定,如果要买卖耕牛,必须在官府设定的地点进行交易,而不能随便就卖掉。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耕牛病了,老了,产出不了劳动力了,那能不能杀掉呢,其实在这种情况下是可以杀掉的,但是杀之前,要提前到当地的衙门报备一下,经过衙门同意才能宰杀。

牛杀完了,这肉你可以留下自己吃,或者卖掉,但是牛角和牛筋必须上交衙门,因为牛角可以用来制作甲胄,而牛筋则可以制作弓箭。

李昂顺走卖掉的这头耕牛,自然在《大明律》的保护之内,他把牛顺走了,这就犯了偷盗之罪,他把牛偷走之后私自卖掉,这又犯了贩卖之罪,所以尽管他是锦衣卫亲兵也不好使,很快被人举报,不久便被南京巡江衙门拿住,朝廷依律问罪,判处李昂徒刑,结结实实的关了他几年,便放了出来,当然因为他偷盗贩牛,南京镇抚司革除了他的职务,这回连锦衣卫亲兵也做不成了。

这本来是一桩十分普通的案件,没有什么转折,没有什么蹊跷,也未必吸引各位读者朋友们的眼球,但是事情接下来的发展,却着实是让人有点意想不到。

(风雨牧归图 局部)

李昂因为偷牛贩卖,丢了功名不说,还有牢狱之灾,放出来之后他本应遵纪守法,消消停停的,须知到衙门里蹲班房不是人过的日子,也从来不好过,可奇怪了,这位兄台前脚放出来,竟然没过多少时日,又开始犯案了。

嘉靖九年,公元1530年,李昂又不知道从何处偷走一头耕牛变卖,结果又被衙门逮住,而且还是上一次的巡江衙门,衙门一看又是他,十分气恼,认为李昂死性不改,是个刁民顽民,于是将他下狱收监,打算关他个三五年,不料恰逢天下大赦,李昂这回进去没待了几天,就被放了出来。

二进宫了,您总该老实了吧?可是谁都没想到,放出来不到一年时间,李昂又偷走了一头牛,而且这回他偷的还不是普通百姓家的牛,而是南京朝廷一个叫做尚浩的官员家里的牛,前两回他都是在野外偷走农户家散养的牛,这回好了,他登堂入室,到人家家里偷牛,结果不出意外,又被捉住了。

更有意思的是,李昂三次偷盗,都是在巡江衙门的地界犯案,是被同一批捕快抓获,被同一批衙门的领导班子审理的。

再一再二,你不能再三再四,衙门这回是彻底怒了,拿出《大明律》一翻,有如下内容:

凡窃盗遇赦、并免刺字者,通计前罪,从重论处。

什么意思呢?意思是如果有人因为盗窃被衙门捉了,判了,蹲了,在这个期间他比较走运,恰逢天下大赦,他侥幸没被处罚,没廷杖他,也没在他脸上刺字,而是直接给他放了,他之后安分守己也就算了,如果再次犯案被捉住了,那么就要把他之前所有的罪过都累加起来处理,因此这一回巡江衙门是忍无可忍,把李昂判处了绞刑,而且不缓,立即执行。

李昂,就这么死了。

文章到这里就告一段落,也着实让人大惑不解,这李昂干嘛非要屡屡偷牛犯案呢?

他岂不知这是自寻法网,死路一条?

悠悠青史,故纸里只有一小段这样的记载,至于为什么,恐怕也只有李昂自己,才知道了。

参考资料:

《明史》、《明实录》、《大明律》

[钟葵.牛在古代地位有多高].中国食品,2023

[薛白.明代的法律传播及其社会影响研究].山东大学,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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