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是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六个部门联合颁布的,将于下个月5月1日正式开始施行。
《管理办法》中明确提出,鼓励民营企业通过直接投资、独资、控股、参股等多种方式,积极参与特许经营,并根据国家发改委公布的非公企业参与新建和改扩建特许经营项目清单,并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民企参与方式。明确选定特许经营人,其投资、投资、建设职责原则上不得变动,如有变动,须按规定重新履行特许经营人遴选程序。
《管理办法》的颁布,旨在通过对特许经营行为的监管,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等领域,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特许者的利益,充分发挥民间投资主体的积极性。修订程序对标了最新指南,对特许经营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了细化,重点加强了制度的执行力。发改委法规处有关人员向记者介绍了《管理办法》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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