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问询
申请文件显示: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285.80万元、311.59万元及598.56万元,主要为废料销售收入。
请发行人:说明报告期各期其他业务收入的具体构成,金额及占比;结合生产过程的主要损耗环节、生产损耗率及变动情况,说明各期废料收入金额、废料率与原材料领用、消耗是否匹配,发行人废料收入是否已完整入账,相关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02
回复
(一)说明报告期各期其他业务收入的具体构成,金额及占比
报告期各期其他业务收入的具体构成、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二)结合生产过程的主要损耗环节、生产损耗率及变动情况,说明各期废料收入金额、废料率与原材料领用、消耗是否匹配,发行人废料收入是否已完整入账,相关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1、报告期内废料收入与发行人金属材料的领用、消耗匹配情况
发行人生产过程中的主要损耗环节如下:
①锌、铝废料
环节一:金工车间申请领用锌合金、铝合金,进行压铸、CNC(计算机数字化控制精密机械加工)、冲压等产生15%-20%左右的损耗,形成对应金属废料;
环节二:金工车间申请领用成型毛坯(包含自产和外购),经过后冲毛边、车削、打孔攻牙、雕铣等精加工会产生3-5%左右废料;
环节三:金工、装配车间领用毛坯、零件等(包含自产和外购),整体制程损耗产生1-3%左右不良,进而形成废料。
因环节二及环节三中领用成型毛坯中部分为外购件,无对应的金属材料消耗量但同时会有金属废料产生,导致整体的生产损耗率在30%-40%左右。
报告期内,受公司生产工艺、产品结构、产品生产良率等各个因素的影响,生产损耗率有所波动。2022年1-6月锌、铝废料率上升幅度较大,主要原因系2022年上半年小压铸件占比提升所致。但整体来看,报告期各期锌、铝废料数量、金额、废料率与原材料领用、消耗相匹配。
②铜废料
金工车间申请领用铜合金,进行CNC加工等产生40%-60%左右的损耗,形成对应铜废料。
报告期内,受公司生产工艺、产品结构、产品生产良率等各个因素的影响,生产损耗率有所波动,但整体来看,各期铜废料数量、收入金额、废料率与原材料领用、消耗相匹配。
综上所述,各期废料收入金额、废料率与原材料领用、消耗相匹配,发行人废料收入已完整入账。
金属铜废料率与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列示如下:
津荣天宇电气和汽车精密部品的生产主要使用铜材和钢材生产加工,通过冲压、焊接、表面处理、组装等工序完成,其中电气精密部品的钢材料带冲压生产时必须保留最小的冲裁宽度和步距,材料利用率相对较低,损耗率高;奕东电子主要使用铜带原材料生产连接器零组件产品,铜带经冲压裁切成不同的形状及样式的产品,剩余的部分则形成铜带边角料,即废铜。
从生产工艺看,津荣天宇、奕东电子与发行人在铜废料率上有一定的可比性,废料率均较高且相对接近,但由于所生产的产品差异较大,导致各家公司的废料率之间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具有合理性。
2、全塑储物柜、移动环卫设施产生废料情况
对于DIY全塑储物柜、移动环卫设施等系列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主要为可回收的废塑料,注塑产生的废料可通过委托外部供应商加工二次造粒,再做成二次塑料粒子继续由注塑车间利用,报告期内产生的废料、废料率情况列示如下:
报告期内,塑胶结构件废料率整体逐步下降,废料的产生与模具情况、设备利用率及运行情况、员工技术熟练程度等因素相关,随着发行人生产工艺不断改良、技术逐步提高,模具品质提升、设备利用率提高、员工技术熟练程度不断提高,塑胶结构件整体废料率逐步降低。同时,由于2022年1-6月DIY全塑储物柜尚未进入旺季,产生边角料较多的滚塑储物柜产量较少,导致废料率进一步降低。
发行人塑胶结构件废料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发行人塑胶结构件废料率与唯科科技相比较高,主要原因是产品结构的差异,发行人的塑胶结构件产品相对唯科科技的产品体积较大,相应的废料产出量较大。
3、废料收入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废料成本核算方法如下:生产废料为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铜、废锌、废铝等生产废料,出于一贯性原则及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在每年年初根据废铜、废锌、废铝的销售价格行情,确定废铜、废锌、废铝的单位成本,废锌、废铝单位成本为1月锌锭/铝锭市场价60%,废铜单位成本为1月铜市场价50%(小编:年初已经确定好了未来一年的废料成本核算单价),公司于月末根据上述确定的相关废料的单位成本以及当月入库废料数量确定入库废料成本(小编:废料的入库单价在年初已经定好,在这种核算模式下,如果未来金属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会导致废料成本核算不是很准确。有不少拟IPO企业核算废料成本单价的依据为:当月的废料平均销售单价作为当月的废料入库单价,这种做法更准确一些。不过本段开头已经说了公司本着“成本效益原则”进行废料成本核算。),产线材料消耗成本为当期原材料实际领用成本扣除当期产生废料成本计算所得。
废料销售时,公司依据过磅记录确认销售重量,按照双方合同约定的销售价格进行结算,确认其他业务收入,并根据相关废料的单位成本以及当月销售废料数量结转其他业务成本,上述废料收入相关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关于“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的规定。
根据《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财会[2013]17号)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制造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联产品、副产品的工艺要求,选择系数分配法、实物量分配法、相对销售价格分配法等合理的方法分配联合生产成本。报告期内成本核算方法保持一贯原则,符合《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财会[2013]17号)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