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乳腺B超结果出来那晚,彻底失眠。
我用了一整晚,写了一个心愿清单:我希望在我死之前,能睡够24个男人。因为我今年24岁。
24岁就要死,连英年早逝都算不上!可想而知,当我知道自己得了乳腺癌的那一刻,我的心有多疼!
医生说这一大块阴影初步估计是癌,但要确诊,需要取阴影的组织进行活检,如果确诊了,就要进行切除手术,术后才能预估还可以活多久。
我是个完美主义者,我是宁愿死都不会做切除手术的人。没有了胸部的女人,还算是一个女人吗?我想象不出失去了38D胸围的我到底是什么样的。
估计是人不人鬼不鬼吧。
我没有去做活检,但我觉得大概率会是乳腺癌,因为我妈在她四十五岁的时候得了乳腺癌去世的,医生也说过这个病会有遗传基因。
既然要死,迟早要死,那就得趁着死之前,完成我的心愿。
我在那张粉红色的A4纸上,写下了我的心愿清单:我今年24岁,我要睡够24个男人。我大学毕业到现在,交过3个男朋友,我还剩下21个名额要填满。
写完心愿清单的第二天晚上,我就出去玩了。因为我要抓紧时间完成任务。
可惜我在酒吧里泡到半夜,也没碰到一个像人样的。快凌晨的时候,我无趣地和朋友挥手作别,搭了辆计程车回到了我住的小区。
我进电梯的时候站不稳,差点摔了一跤。我感觉今晚我喝太多了,可能是因为受了B超结果的刺激,酒精只进不出,整个人都晕乎乎的。
后面一只大手将我扶住,我向后仰摔倒在对方怀里。
进电梯后,我看见扶我一把的,是一个男人。
而且是一个长得帅的男人。他好像也是喝了酒,身上的酒气味道很重,我和他对视,然后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
我醒过来的时候,怎么也记不起我怎么进的屋,怎么上的床,但我睁开眼的时候,我身边的男人刚好在穿衣服。
他背对着我,完美的身材挑不出一点毛病,宽而平的肩膀,结实而细的腰,还有我最喜欢的两条长腿,我惋惜地吞了两下口水,恨自己昨晚醉得太厉害,竟然连我和他上床的一丁点记忆都想不起来,我甚至想不起我和他是怎么勾搭成功的。如果不是看见他在穿衣服,我甚至怀疑我到底有没有和他睡过。
他穿好衣服转过身的时候,我不好意思地闭上眼假装没睡醒。我感觉他在我额头上亲了一下,我的心怦怦乱跳,他走出去后关门的一刹那,我赶紧睁开了眼睛,可惜我只看到他圆圆的后脑勺下面一颗红色痣。
我起来洗了个澡。当热水从我头上淋下来的时候,我眼前忽然闪过一个片段,我依稀记得他把我抱进了浴室!
好像是我呕吐了。
我连忙向马桶望去,没错,马桶盖是掀开的,上面隐隐还看见一丁点呕吐的残迹。然后回忆在这里拉开,我开始记起了一些片段。他把我抱到花洒下,我们在水里拥吻,他的手臂很有力量地将我托了起来,我不用踮起脚尖也能亲到他的额头。
原来我们相爱的场所是在浴室。怪不得我在床上没有任何记忆。
洗完澡我拿着内衣裤到阳台晾晒。打开落地窗的时候,忽然从外面飞进了一只小鸟,是一只嘴巴很红的鸟。
我想把它赶出客厅,它却不肯走,像是要和我捉迷藏,我怒了,朝它啐了一口,说,再不走我就把你炖了。
没想到小鸟忽然开口说话了:“你敢!我报派出所,告你谋杀罪!”
我的天!这居然是一只鹦鹉!我们当地人叫它做八哥。我以前就听说我们公司的老板从云南带回来一只会说人话的鹦鹉,那只鹦鹉聪明到能和人吵架,我一直不相信,原来是真的!
我走近它,它也不怕,定定站在电视机旁边看着我,我摸摸它,它很顺毛地用一只脚站立,像是在向我敬礼。
我顿时对这只鹦鹉爱不释手。
我决定占有这只可爱的鹦鹉,于是我马上将落地窗门关上。
我拿来一个小碟子,上面放了点大米,我将碟子放在电视柜旁边,鹦鹉走近碟子,低头啄了几粒米,然后抬头说了句:“我渴了,我要喝水!”
我乐了,马上拿来小杯水。
这鹦鹉像是通人性似的,吃饱喝足,开始跟我唠起嗑来。
“美女美女,你贵姓?”
我笑得趴在沙发上打滚,太有趣了这红嘴鹦鹉,怎么就跟个老大爷泡小姑娘似的,满嘴的溜子。
“我叫欣欣。你呢,你叫什么名字?”我止笑问它。
“我叫红嘴,我是个少爷,我喜欢跟美女聊天。”
“那你能不能告诉我,你是从哪里飞来的?”我好奇地问。
“你先把衣服穿好。”红嘴没回答我,自己蹦出一句没头没尾的话。
“小铃,快点穿好衣服,你乖,一会咱们再玩。”红嘴又说了一句。
我心跳快了两秒。
小铃?这不是住我隔壁的美女吗?
我的隔壁住着一对夫妻和一个保姆,男的我见过背影,高高瘦瘦,穿着白衬衣西裤,感觉很对味。女的我和她打过照面,年纪比我大不了多少,长得很漂亮,他们家的保姆我也见过两三次,矮矮胖胖的,四十左右的年纪,说话细声细气的,平时除了提个菜篮子出去买菜之外,从来不和其他家的保姆一样吃了晚饭在小区楼下跳广场舞。一家三口都挺内敛的那种。
这肯定是隔壁两夫妻爱玩的游戏,没想到他们会在红嘴鹦鹉面前玩这种游戏,换了我的话就会有点尬,毕竟这鹦鹉会说人话,而且还是一公的。
知道了红嘴是隔壁家的,我却没有想还回的意思,这鸟儿太好玩了,跟个人似的,和它聊天还没有负担,说什么都不会担心它生气。
我感觉肚子有点饿,翻了翻零食桶,发现空了。我就换了件裙子打算去小区旁边的超市入点货。
在电梯里,我碰到了小铃。
我们彼此点了点头。我看了她一眼,穿着紧身黑T灯笼裤,好身材一览无余,我犹豫了一下,要不要跟她说红嘴飞到我家的事情呢?
想想还是算了。说了我就得把红嘴还回来,就没人陪我唠嗑了。自从生病后,我就发现自己挺害怕孤独的。
买零食的时候,我百度了一下鹦鹉最喜欢吃的食物,然后买了小米和苹果。
果然,我一回到家,红嘴看见我放在茶几上的零食,就扑哧着翅膀飞过来,叼起了一只小苹果又飞回了电视柜旁边。
“小铃,彩姐买菜去了,抓紧时间,你快点进来。”
红嘴吃完半个苹果,自个儿在电视柜那里唠起嗑来了。
我坐在沙发里,一边吃薯片一边分析红嘴的话。我有点纳闷,小铃和她老公明明是两夫妻,为什么红嘴把他们说得像是偷情一样呢?奇怪!
我扔下手上的薯片,问红嘴:“小铃和她老公平时吵架吗?”
“小铃没有老公。彩姐有老公。”红嘴吧唧吧唧地说。
我三观被震碎!莫非我一直误会了,那个矮矮胖胖看起来像是保姆的彩姐才是那个斯文男人的老婆?那小铃跟他又是什么关系?情人?
天,老婆和情人共处一屋,这关系得有多融洽?
这一晚我再次失眠。脑海里不停地幻想着隔壁两女共一夫的画面,有些难以启齿,但又让我蠢蠢欲动。
这感觉,太特别了。
二、
整晚失眠让我头重脚轻,我起床的时候感觉眼前冒金星,我怀疑这是感冒的前兆。
勉强撑起身子出门买药,刚掩上门,隔壁邻居也正好在关门。转头一看,我愣住了,这背影如此熟识,尤其是后脑勺上那颗红痣,我在心里暗暗祈祷,这不要是我那晚睡的男人啊,千万不要!
他转头了。我看到他的一瞬间,那晚喝醉酒的感觉又回来了。
千真万确,我的确和我的邻居睡了。
千不该万不该的是,我刚刚才得知,他极有可能在屋里藏了一个老婆和一个情人。
我无比尴尬地挤出一个哭笑不得的表情。
男人却很自然,丝毫不觉得别扭。他温柔地向我笑笑,露出两排雪白的牙齿。
我觉得有些男人真的天生就是女人杀手。他就那么向我笑一下,我顿时就对他好感倍增。我也向他笑了一下,我们俩的手同时按向电梯,他的手指刚好就与我的手指重叠。他刻意地加重了力量,让我抽不出手指,我们暧昧地保持了这个动作有十几秒。
进电梯后,暧昧的氛围越发浓郁,男人含笑对我说:“你还不知道我叫什么名字吧?我叫肖像。”
我脸红红地点点头,小声说:“你也好像不知道我的名字吧。”
“我知道。那晚你喝醉了,包里的东西掉出来,我帮你捡的时候刚好看到你身份证,你叫陈欣欣,我记得没错吧?”
我羞红了脸。他忽然向前走了两步,整个人就抵在我的面前,我慌乱地下意识抬头看看角落里的摄像头,他低下头抵着我的头顶说:“放心,电梯里的摄像头早坏了,没人修。”
我松了口气。却忽然又紧张起来,因为我感觉感觉到他咄咄逼人的气势,就像是马上要把我吃掉一下。
这感觉真的既刺激又恐惧,我紧张得屏住了呼吸。之后他把我压在了电梯的墙壁上,一只手将到达一楼的电梯又重新按上了27楼。
电梯重复上下启动了数次,直到我们都筋疲力尽。
我洗完澡躺在沙发上。
如果不是我得知自己时日无多,我不可能有这么大的勇气做出这种事情。
肖像可是有老婆的,不仅有老婆,还有一个情人!我插进去,这算什么?
我拿起粒玉米粒扔给红嘴,红嘴敏捷地叼住。
“红嘴,你喜欢彩姐还是喜欢小铃?”我问红嘴。
“都不喜欢,女人好烦!”红嘴吧唧了一下。
我哈哈大笑,说红嘴你太可爱了,我出去给你添点粮食。
我换了件风衣出门。在电梯里,我和彩姐相遇。
我认真打量了一下站在我对面的女人。又矮又胖,打扮土气不说,根本谈不上有气质,肖像那么帅的男人,怎么会和这样一个女人结婚?如果小铃是他的妻子,我倒是更服气一点。
保姆发现我在打量她,她嘴巴动了一下,出声了:“我知道你跟我老公睡过了。”
我的脚趾头紧张地揪成一团,大气都不敢出。天哪,她是鬼吗?怎么会发现的?
“那晚我出门想看看我老公什么时候回来,就看到他刚扶着你进了你家的门。”
我忍不住问:“那你为什么不把他叫回来?”
“我不用叫他,男人天生就是喜欢年轻漂亮的女人,反正他最后还是会回到我身边。”彩姐一脸淡定地说。我不知道她哪里来的自信,可是她既然能有本事让肖像和她结婚,她肯定是有两把刷子,说不定她就是个隐藏的土豪。
我觉得和她待在同一空间实在太憋屈了,彩姐看我那眼神,就像是一个将老公捉奸在床的正室那样,全是鄙夷,全是瞧不起。
我其实很想对她说,我真没那个心思要破坏她的家庭,可是我说不出口,可能电梯里空气太闷了,我胸口忽然剧痛起来,我怀疑那就是癌痛。疼痛让我一下子就晕倒在了地上。
彩姐把我背出了电梯,因为她没有我家的钥匙,她就把我背回了她家。
她喂我喝了一杯蜂蜜水。我缓缓醒过来。
我向彩姐道谢,彩姐问我是不是血糖太低晕倒了。
我说我得了癌症。乳腺癌。
彩姐眼神一下子就变得温和起来了。
我对彩姐说,其实我不是你想的那种坏女人,只不过我觉得24岁就要死了很不值得,我想把女人该玩的事情都玩完,我才甘心去死。
彩姐眼眶有一点点泛红。她拍了拍我的手背表示同情。
那天晚上,彩姐特地为我送来了一盅参汤。我打开门时看见是她,我愣了一下。没想到她会如此关怀我。
我当着她的面喝完了参汤。她仔细问了我病情,又问我有没有对父母说过。我说没有,父母就我一个女儿,提前跟他们说,等于提前判了他们死刑。
彩姐理解地点点头,说做父母的为了子女,就算是挖他们的心肝出来他们也是情愿的。
我觉得彩姐这个比喻有些夸张。
彩姐坐了一会,发现了电视柜旁边的红嘴,她说她以为红嘴被人宰了,没想到它是飞我这儿来了。
我说它长情着呢,老是念叨着彩姐和小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