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人民解放战争由战略防御转入战略反攻,人民解放军大举出击,经略中原,创建了中原解放区。南阳诸县辖于中原区豫陕鄂行政区(1948年6月后为豫西行政区)的六、七专区和桐柏行政区的一、二、三专区。
随着各级人民政权的建立与巩固,各级人民公安机关于 1948年先后建立起来。豫西行政区公安局9月建于鲁山县城,二专区公安局6月建于鲁南县独树镇,六专区公安局9月建立于内乡县赤眉镇。桐柏行政区公安局于10月建立,4月建立二专区公安局,9月建立三专区公安局,10月建立一专区公安局。
未几,南召、镇平、内乡、西峡(曾并入内乡)、淅川、南阳(北)、南阳(东)、南阳(南)、方城、鲁南、桐柏、唐南、唐河、唐西、泌阳(东)、泌阳(西)、信桐、邓县、邓北、邓西、新野和南阳市等22个县(市)公安局也相继建立。
1949年3月20日成立南阳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公安局(地址在南阳市联合街66号,至1985年底未变),月底改称南阳行政区公安局,内设秘书、干部教育、侦察、审讯等科室及公安局保卫队。
下辖南阳市、县、南召、唐河、桐柏、邓县、方城、新野、内乡、淅川、镇平、泌阳等11个县(市)公安局。
1949年11月,成立西峡县公安局,南阳县、市公安局分设。1950年5月,南阳行政区公安局改称南阳行政区专员公署公安处,处内增设政保、治安两科,审讯科改称执行科,保卫队改称公安队,后扩建为专署公安大队。
至此,全区共有县(市)公安局13个。1951年12月,改南阳行政区专员公署公安处为南阳专员公署公安处。1955年7月,又改称河南省南阳专员公署公安处,内设秘书、治安、政保、预审、刑侦、劳改、档案等科室及政治处。
1965年5月,泌阳县划归驻马店地区,同年11月成立社旗县公安局。"W.G"初,公安机关遭到严重破坏,工作处于瘫痪状态。
1968年1月公安机关实行军事管制,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南阳地区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委员会和县(市)公安机关军事管制领导小组,履行公安、法院职能,内设政工、办事、专案、审批四个组。
1972年3月,地、县
(市)革命委员会保卫组下设公安局,公安业务初步有所恢复。1973年4月,撤销军管,成立南阳地区革命委员会公安处和各县(市)革委会公安局。"W.G"期间外调的一批公安干警陆续归队。此时公安处下设秘书科、第一、二、三、四、五科,预审科、劳改科及政治处。
1974年2月,地革委公安处改称地革委公安局,先后增设消防、刑侦、信访、机要档案、武装民警等科室。1980年7月地、县(市)革委会公安局改为南阳行政公署公安处和县(市)公安局。
1982年处内增设通讯和后勤科。1983年秋,撤销通讯、机要档案、警卫等科,业务合并有科室。
1984年又恢复通讯、警卫二科,同时增设安全科。至1985年底,地区公安处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治处、一、二、三、四、五科,安全科、后勤科、通讯科、消防科、信访科,刑侦大队,直属单位有审查站和公安干校。
参考文献《南阳地区志》《南阳文史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