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的话题与胶东历史区划有关,这次要介绍的区划名称为“登屯社”,是清代登州府黄县(现龙口市)的管辖区域。
在明清时期,黄县地方区划实行“都社制”(其他多数县为乡社制),县下设都,以都领社,社下管村。根据清康熙版《黄县志》记载,明嘉靖之前,黄县全县共设有四都五十社。此后,部分社裁并,部分社新增,至康熙年间,存有四都四十五社。
在这些社当中,登屯社属于设立较晚的一个。关于其设立时间和由来,《黄县志》载:“登屯社,原属登州卫屯,顺治十六年归附黄县为登屯社,入平山都。”
按此记载,登屯社原为登州卫在黄县地界上设置的军屯地,明代实行军民分治,这些军屯虽然地处黄县,但管理权却归登州卫(卫署在蓬莱)。明亡清兴之后,清廷逐步裁撤卫所,原本散处各地的军屯一般也就近归并到相应州县。
限于资料,登屯社的辖区具体有多大(或者说登州卫原本在黄县地界设有多少个军屯),笔者暂不知晓。但通过若干线索可以尝试管窥一二。
首先通过登屯社的“都归属”可以判断其在黄县的大概方位。根据县志记载,登屯社属平山都管辖,后者还领有冶基、诸由等社,辖区主要集中在县城以北和东北方位(黄水河下游两岸及北部沿海区域)。以此推断,登屯社应当也坐落于此片区。
其次,根据近些年发现的明代文书判断,地处黄县北部的天尊埠屯(现属龙口市诸由观镇)当时就是登州卫下属军屯之一。这也能佐证上面所推断的大致方位。
参考胶东其他卫所军屯的情况推断,登州卫在黄县地界的军屯应当也是多点开花式分布,黄水河下游可能只是一个集中分布区。更详细的情况,还有待进一步考证。
在清代康熙、乾隆、同治三个版本的《黄县志》当中,登屯社的名字始终收录在区划之内。至宣统年间,黄县区划调整为一镇二十二乡(据《龙口市志》),乡名中已无“登屯”。以此判断,登屯社的建制应当一直延续到清末,最迟至宣统时取消。以上只是简单介绍,如有朋友了解详细情况,欢迎留言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