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对于古代婚姻关系的印象,大多都是男性可以拥有三妻四妾,享受齐人之福,但事实上古代大多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并且对于正妻和小妾的地位分级也十分严格,小妾永远没有办法“上位转正”,男性也必须另娶新的妻子,否则将会受到社会批判。
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于赓哲教授指出:古代妻妾地位差距十分悬殊,妻是经过六礼明媒正娶而来,妾的来源则是五花八门,有买来的、赎来的、抵债而来的等等,而且小妾生的儿子也备受歧视,只有正妻生的儿子才有资格叫作嫡子。
如果正妻过世了,小妾也不可能上位,因此男性丧妻只能再娶妻,而不能将妾升为妻。于赓哲教授表示,唐朝也有人非常宠爱某一名小妾,等到妻子过世后,他想将小妾升为正妻,却遭到了世俗舆论的反对,最后只能选择不再娶妻,和小妾厮守终生,只是这样的例子非常少见。
清华大学历史系张国刚教授也曾指出,唐朝法律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无法把妾升为妻,用现代的观念来理解的话,就是无法让“小三转正”,因为“妻”其实是一种政治身份,只有名正言顺的人才能持家、掌握家庭发展方向,若是随意扶正妾室,就会遭到社会的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