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的三个阶段:
开始阶段:十年过渡期;
正式阶段:十年过渡期结束以后;
全部阶段: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中的中人全部都退休以后。
引子:我的朋友们常常议论过渡期、过渡性养老金、中人和新人的身份如何定义等事项:如
1、笑而不语410问:
“咨询一个问题,家人今年10月2号退休,是不是算新人了?是十月份之后退休合适还是十月份之前退休合适?要不要申请提前退休?”
2、我的朋友清闲的海燕Qk议论过渡年度中,新办法养老金高于老办法部分的发给比例:
“不对呀,14年10%,那15年就是20%,那16年就是30%,以此类推。”
下面一并说明如下:
一、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在十年过渡期内,新办法养老金高于老办法的部分,按退休的年度发给退休人员的比例,分别是:
2014、2015年度是10%;
2016年20%;
2017年30%;
2018年40%;
2019年50%;
2020年60%;
2021年70%;
2022年80%;
2023年90%;
2024年100%。
这是相关文件规定的。
十年过渡期结束后,退休养老金只按新办法计算,不再与老办法比较,所以核准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时,不再计算老办法养老金。
也就是说: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从2014年10月就开始了。
2014年至2024年这十年是过渡期,是并轨的开始阶段。
过渡期结束后,是正式并轨阶段。
全部:并轨阶段,估计要等到企业单位的中人和机关事业单位的中人都全部退休以后。那时,所有退休人员,都只有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企业年金(机关事业单位称为职业年金)。都完全按本人的缴费年限、实际缴费指数、个人账户储存额计算个人的养老金。那时,所有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与本人的职务、职称等没有直接关系了。
二、过渡期与过渡性养老金是两个不同的事情:
1、过渡期是一段时间,以前企业单位开始施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过渡期是五年,且这五年的起点和结束点由各省市规定,起点和结束点没有全国统一。
机关事业单位开始施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过渡期是十年,全国都在2014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之间。
2、过渡性养老金是退休中人养老金的一个项目。只要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参加工作的人员,都会有视同缴费年限,都会有过渡性养老金。
以企业单位某退休人员为例,见下图表:
该退休人员1963年4月出生,1983年7月参加工作,2023年4月退休,退休时还仍然有14年的视同缴费年限,也就是山西省的企业单位养老金保险制度是从1997年7月开始的。
视同缴费年限
=(开始缴费年-参加工作年)×12+开始缴费月-参加工作月。
=(1997-1983)×12+7-7
=14×12+7-7
=168个月
=14年
从1997年开始,虽然山西省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施行近27年了,但这位企业职工的过渡性养老金仍然有956.1元。只因为他还有14年的视同缴费年限。
再以机关事业单位某退休人员为例:
本退休人员1973年11月出生,1995年7月参加工作,2023年11月退休,因机关事业退休人员从2014年10月开始施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所以她退休时有19.25年的视同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
=(开始缴费年-参加工作年)×12+开始缴费月-参加工作月。
=(2014-1995)×12+10-7
=14×12+10-7
=231个月
=231÷12=19.25年
综上:
1、当前,企业退休人员中,只有少数女性因退休年龄可以是50岁,在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施行后参加工作,她们没有视同缴费年限,她们就没有过渡性养老金。
但绝大部分企业的男性退休人员仍有视同缴费年限,仍还有过渡性养老金。这部分退休人员仍然是企业中人。
2、2024年10月以后,虽然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十年过渡期结束了,但最近几年退休的人员,他们应该都是2014年9月前参加工作的,他们都还有视同缴费年限,他们都还会有过渡性养老金,所以他们都还仍然是机关事业中人。
3、养老保险制度施行后参加工作的人员,才是新人。即企业单位的新人,是1996、1997年前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的新人,是2014年10月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
有关过渡期、过渡性养老金、中人、新人、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指数等养老保险制度中的概念,我的以上观点仅是个人看法。您的观点是什么?请您也留言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