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深夜欲强奸,看女孩长得丑要放弃,女孩:继续,你看不起谁呢

枫桥墨客 2023-08-14 18:17:07

说到女性遭遇强奸,原本是一件令人同情的事。可南京的李小姐的遭遇却让人哭笑不得。她在半夜下班的路上遭遇坏人暴力拦路拖拽,眼看就要被强奸。

可对方却因看清了她的长相后放弃了强奸的想法。觉得受到侮辱的李小姐气愤地喊话:“继续,你看不起谁呢?”这样的场景真是让人看不懂……

险被强奸的白领

李小姐是一个大龄未婚青年,长相一般,皮肤黝黑,但心比天高,命比纸薄,她一直挑挑拣拣的,也没有结婚,这一拖就拖到了三十多岁。

这一天正是月底,作为公司会计的李小姐戴着厚厚镜片的眼镜在灯光下加班。对工作认真的投入,李小姐在公司可是出了名的拼命三娘。

一直到晚上十点,李小姐的工作总算完成了。她看了看手表,草草收拾了一下就准备步行回家。还好回家的路程也不过十分钟,虽然路上行人很少,可李小姐也没有多害怕。可在走到一处偏僻的小路的时候,李小姐隐隐约约感觉到后面有个黑影一直跟着自己。

李小姐很是害怕,赶紧加快了脚步,此时的她只想着尽快回到家里。可她就快走出小路,转个弯就到家的时候,她却被人从后面掐住了脖子。

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她已经被拖到了旁边的灌木丛中。李小姐吓得尖叫连连,拼命挣扎,想要挣脱对方的魔爪。

可这个年轻男子很健壮,一下子就把瘦弱的李小姐控制住,并且用双脚把她压在身下。李小姐吓得大哭起来,颤抖着声音求饶。她说想要多少钱,自己包里有,可以拿去,只要留下她一条命就行。李小姐知道这次是在劫难逃了,只能做好最坏的准备,脱身后再说。

嫌弃女子丑放弃强奸

暴力的男子扒开李小姐的衣服,然后用手撩开她的头发的时候,他一下子愣住了。压着李小姐的脚也很快就缩回来,双手也直接放开了李小姐,然后站了起来。

李小姐一脸懵逼,这个男人想要干嘛?不会是生气想要杀掉自己吧!李小姐瑟瑟发抖,流着眼泪惊恐地看着这个男子,让对方手下留情。

男子面无表情,低沉着声音说:“你快走吧,不要让我再看见你!”李小姐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为何对方突然改变了主意,放过自己?

李小姐惊慌失措地问:“为啥放过我?”男子嫌弃地看了李小姐一眼,欲言又止。李小姐因为害怕对方突然变态起来反杀自己,一直蹲着不敢动。

“还不赶紧滚?丑东西,在这碍眼!”男子看着眼前皮肤黝黑的瘦弱女子,已经失去了耐心。李小姐终于明白了,原来对方是嫌弃自己丑,所以才对自己没兴趣。她一时间觉得被对方侮辱了,于是她顿时也来气了。“你说什么呢?你有本事就来上啊,继续,你看不起谁呢?”

男子看着她,更加不耐烦了,他指了指李小姐,威胁她不要报警,否则让她好看。之后,男子逃命似的离开了现场。

看着男子远去的背影,李小姐气得说不出话来,要说刚才是惊恐万分,现在是极度气愤。她觉得现在虽然没有被性侵,但比被性侵更加难受。

报警报复对方

一气之下,她选择了报警。报警的时候,她说自己被一个男子性侵了,让警察赶紧来。民警赶到案发现场,民警看着李小姐神情是很悲伤。

可是她身上的衣服还是很完整的,不像是被性侵过的痕迹。可民警还是走了正常的流程,根据李小姐的指认,民警查看了相关的监控录像。最后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周某。

周某很快就被警方抓捕归案,在民警的询问下,周某这才说出当天发生的事,他说想出来找工作,一个多月都没有找到。

工作的不顺,经济困顿让他压力很大,所以远远看着李小姐瘦高个,感觉她的身材很好,心想应该是个美女。于是鬼迷心窍的周某尾随着李小姐,想要在人少的时候强奸李小姐。

可当周某把李小姐拖到灌木冲中,借着微弱的光看清楚她的长相后,他突然吓得没了强奸她的兴趣。他没想到李小姐长相这么丑,黑乎乎的不说,还满脸痘痘。他说自己虽然很压抑,可是这么丑的女人,眼看着年纪也这么大了,真的下不去嘴。

所以,最终他觉得晦气,于是选择放弃后离开。民警听到周某这样的说辞,真是哭笑不得。民警不知道这对李小姐来说是好事还是坏事。

民警根据周某的口供,也询问了李小姐案发当天的相关细节。李小姐这才说了真话,她说对方虽然把她压在身下,但是确实没有被性侵。

民警教育了李小姐一番,说不能报假警,以后不要下班这么晚,出门要保护自己。可李小姐对于周某对自己的人身攻击还是愤愤不平,她说自己的人格受到了极大的侮辱,她心里过不去。她希望周某能受到法律的制裁,并且向自己道歉。

可民警说,周某这样的行为属于是犯罪终止,只需要对他进行相关的行政处罚,之后周某也接受了拘留和罚款的处理。

李小姐气不过,还是把周某告上了法庭。可法庭审理了该案后还是做出了一样的判决,毕竟周某确实没有对李小姐的人身造成伤害,她只能把这种屈辱往肚子里吞。

以案释法

一、周某构成强奸未遂

在这个案例中,涉及到了严重的刑事犯罪——性侵,周某的行为对李小姐的人身安全造成了直接威胁,尽管他没有最终实施强奸,但他的企图和行为仍然构成了对李小姐的人身安全的侵犯。

性侵罪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其性质极其恶劣,它不仅侵犯了受害人的身体自主权,还对其心理和精神健康造成了长期的伤害。无论是实际的性侵还是未遂的企图,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以保护受害人的权益和社会的安全。

在该案例中,虽然周某在试图实施强奸之前放弃了,但这并不意味着他的行为可以得到宽容,未遂犯罪在法律上仍然是犯罪,尽管未实际成功,但周某的企图已经造成了李小姐的心理创伤和恐惧,这种影响同样需要得到法律的关注。

在法律上,对于未遂犯罪通常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根据法律,对未遂犯罪可以采取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原则,但这并不意味着对犯罪的认定和追究会被忽视。

相反,应该根据犯罪分子的行为、动机以及对受害人和社会造成的影响,作出合理的判断和裁定。

在这种情况下,除了从轻或减轻处罚之外,还可以考虑其他刑事制裁,如拘留、罚款等,以及强制犯罪人向受害人道歉或赔礼道歉。这样的处理方式既可以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受害人受到的伤害。

二、周某侵犯李小姐的人格尊严

除了涉及到人身安全和性侵问题,还涉及到了李小姐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的法律问题,尽管周某没有实际实施性侵,但他的言行和态度对李小姐的人格尊严造成了侵犯,这可能对她的心理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人格尊严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它涉及到个体在社会中受到平等尊重和对待的权利,周某在嫌弃和侮辱李小姐的外貌时,不仅表现出了不尊重和歧视,还侵犯了李小姐的人格尊严。

这种言行可能导致李小姐感到受辱和羞愧,甚至对自己的自尊心和自信心造成负面影响。此外,周某的行为也可能侵犯了李小姐的名誉权。

名誉权是指个人在社会中的声誉和信誉,以及不受他人诋毁和恶意攻击的权利,周某用侮辱性的言辞和态度对待李小姐,可能对她的名誉造成了负面影响,让她感到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和攻击。

虽然这种侮辱行为可能没有直接导致身体伤害,但它对李小姐的心理健康造成了伤害,心理健康是个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人格尊严和名誉权的侵犯可能导致情绪问题、焦虑、自卑感等不良影响。

对他人的长相进行侮辱和嘲笑会给对方带来伤害和痛苦,甚至可能导致心理问题,这种行为是不负责任和不尊重他人的表现,不符合良好社会道德和法律倡导的基本原则,我们应该着重关注他人的内在品质、人格或才能,而不是以外貌来衡量一个人的价值。

总结

按照常理,李小姐差点被强奸,最后逃过一劫,是值得庆幸的事。可因为长相不尽如人意,竟然让对方嫌弃,放弃了强奸的意图。这怎么说都是让人啼笑皆非的事,对于李小姐来说,这种说辞真是太伤人了。

自从这件事后,她心里一直闷闷不乐。本来就是大龄剩女,这下自己又老又丑板上钉钉的事了,能不郁闷吗?原本大龄剩女内心就很敏感,这样的事情能让她耿耿于怀一辈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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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墨客

简介:只有关山今夜月,千里外,素光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