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上海员工,在一年里因为迟到被公司扣了20多万工资!这事儿听着是不是有点太离谱?
01案情回顾
事情还得从2019年9月说起。
这位姓江的小伙子刚入职一家医疗公司,负责一些内勤工作。
医疗公司的考勤制度那是相当严格,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迟到、早退或者未经批准离岗超过1小时,直接按旷工一天算。
这还不算完,每月迟到早退时间如果累计超过10分钟,就要从工资里扣1%。
更夸张的是,如果一个月迟到超过3次,从第4次开始,每迟到一次就算旷工一天,而每旷工一天,就要扣当月8%的工资!
在这种制度下,江先生的日子可不好过。
从2020年11月到2021年11月的一年里,他因为迟到早退,按照公司的考勤制度,被扣了20多万元工资!
江先生算了一笔账,照这个节奏,自己不用干了,直接躺平都比上班强啊!
没办法,他只好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那边觉得江先生挺冤的,裁决让公司把多扣的工资还给他。
公司那边不干了,非要和江先生对簿公堂,就把案子告到了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他们的理由是,江先生旷工在先,凭啥还要给他发工资?
02普法讲堂
法院在审理的时候是怎么看的呢?
法官认为,用人单位通过规章制度,对员工迟到进行处罚,扣除一定工资,这个做法本身没问题。
但是,处罚的尺度一定要合理啊,你这一罚就是平时好几倍的工资,未免也太狠了点。
另外,公司又不是法院,没有乱罚款的权力。
你这摆明了是借机克扣员工工资,不仅违反法律规定,也有违公序良俗。
从法律上讲,《劳动法》规定,旷工一天顶多只能扣一天的工资。
江先生这一年的实际缺勤时间算下来,按照这个标准,扣12000多已经是极限了。
可公司呢,愣是扣了20多万,这不是明摆着逼人家白干吗?
法官权衡之下,一锤定音,判决公司必须补发江先生被多扣的19万多元工资。
03案件评语
俗话说得好,公司的规章制度再严,也不能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
乱扣员工工资,看似省了人力成本,但损失的,是员工的信任和忠诚度。
从这个案例来看,用人单位在制定考勤制度时,不仅要考虑公司的管理需求,更要尊重员工的基本权益,做到严格规范而不是粗暴惩戒。
只有在法治的框架下行使管理权,才能走得更稳更远。
对此,大家是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