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对夫妻结婚多年,生下两个可爱的孩子。
但在孩子10岁和8岁时,夫妻俩因种种原因离了婚,男方独自抚养两个孩子。
就在男子为孩子操劳的时候,他却意外得知一个惊天秘密:两个孩子竟然都不是自己亲生的!
这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办?
一、案情回顾
小张和小李本是一对恩爱夫妻,在婚后的几年里,他们先后生下了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
在外人看来,他们就是标准的幸福四口之家。
但好景不长,随着时间推移,夫妻俩的矛盾越来越多。
争吵与冷战成了家常便饭,最终,他们选择了离婚。
考虑到孩子年龄尚小,需要母亲的照料,小张同意孩子归小李抚养。
为了孩子们的生活质量,小张每月还给小李一大笔抚养费。
尽管生活压力很大,但想到这是自己的骨肉,小张还是咬牙坚持了下来。
就这样过了几年,有一天,小张突然接到前妻小李的电话,她在电话里泣不成声,说有件事瞒了小张多年,孩子们其实都不是小张亲生的,他们的生父是小李的前男友。
小张听到这里,脑子“嗡”的一声,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多年来,他一直把孩子们当做自己的命根子,没想到却换来这样一个结果。愤怒之下,小张决定起诉小李,要求返还这些年的抚养费,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二、案情分析
从法律角度来看,小张的做法无可厚非。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案中,抚养费属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
但问题在于,小张之所以愿意支付高额抚养费,是基于孩子是自己亲生这一重要前提。
现在前提不成立了,小李多年来的欺骗行为,无疑给小张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创伤,并给他带来了持续的、沉重的经济负担。
根据《民法典》规定:因他人的欺诈行为而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同时《民法典》也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结合上述法律规定,小张完全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当初的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费的约定,并要求小李返还已经支付的抚养费。
此外,小李的欺骗行为给小张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小张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也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最后,法院综合案件情况,判决小李返还小张已支付的全部抚养费,并赔偿小张精神抚慰金5万元。
三、网友评论
网友“天空之城”:看完这个案例,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我为这位父亲感到难过,同时也为他的勇气点赞。
真相固然残酷,但总好过在谎言中度过一生。
网友“雨打芭蕉”:孩子是无辜的,他们不应当承担父母的过错。
希望这个父亲能走出阴霾,法律给了他应有的保障,孩子们虽与他无血缘关系,但感情却是真的,也盼他们今后都能快乐健康地成长。
对此,大家是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