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的张先生,做生意赚了一些钱后,也想赌上一把,于是就给远在老家的表哥王某发了微信,想让其帮自己批量买彩票,谁知道表哥不仅没买彩票,反而悄悄把钱买了一辆二手车,还是辆祖传的破车,真是让人啼笑皆非。
一、案情回顾
张先生是西安本地人,多年来一直在外地做小买卖。
虽然生意做的不大,但日子过得还算滋润,也攒下了一些钱,就想着偶尔赌一把。
于是他就给远在老家农村的表哥王某发了微信,让他帮忙买几注彩票压压惊。
王某一口应承下来,于是张先生就通过微信给他转了2万块钱。
可是等了好几天,张先生发现表哥音讯全无,连微信也不回。
张先生觉得有点不对劲,就给表哥打电话,这一问才知道,原来王某压根就没给他买什么彩票,而是直接把钱给买了辆二手车。
张先生气得半死,质问王某为何做此荒唐事。
王某却理直气壮地说,买车也是刚需,总比买什么彩票强。
再说了,这钱我也不是不还,等以后有钱了再说嘛。
张先生一听更来气,这不明摆着占我便宜吗?
好说歹说也不管用,王某就是不肯把钱退给他。
张先生没法,只能一纸诉状把王某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决王某返还这2万元。
二、案情分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本案中,张先生通过微信委托王某帮其购买彩票,那他们之间就形成了一种委托合同关系。
根据《民法典》关规定: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受托人支付报酬。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委托人应当在受托人履行委托事务后,给付合理报酬。
可见,张先生要求王某帮其买彩票的行为,是一种有偿委托,王某作为受托人,理应老老实实办好受托事宜,而不是将钱另作他用。
而根据《民法典》规定: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
需要变更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託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託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託事务,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託人。
很明显,王某未经张先生的同意,擅自处理委托财产,已经构成违约。
作为受托人,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将钱如数归还。
此外,王某辩称以后有钱再还,但根据《民法典》规定:违约方在违约责任纠纷解决前,不得以财产不足为由拒绝支付赔偿费用。
因此,王某以没钱为由拒绝返还,在法律上也是站不住脚的。
因此,一审法院最终判决:王某在判决生效后10天内返还张先生2万元,驳回了王某的辩解,可以说还是一个比较公正合理的判决。
三、网友评论
网友们知道此事后纷纷表示,做人要诚实守信,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岂有半途私吞转账的道理。
尤其是在亲戚朋友之间,更要以诚相待,否则就是在败坏人际关系,最后必然害人害己。
也有网友呼吁,在日常生活经济往来中,要尽量采用正规渠道,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当然,更重要的是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赌博投资,因为天上不会掉馅饼,买彩票中大奖的几率微乎其微,切莫因贪小便宜而误入歧途。
对此,大家是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