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今年9月底,十年过渡期跌跌撞撞一路前行,即将结束进入到正常的运行与管理轨道。回顾总结体制机制转换过渡历程,笔者现对所取得的成果以及存在的瑕疵与问题,做如下粗浅的分析与解读,不妥当之处,欢迎批评指正。
先说说并轨改革所取得的进展与收获。
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开始按规定参保缴费了。这是开启破除双轨制政策取向的必然要求与正确选择之所在。这意味着机关事业单位已正儿八经纳入到社保制度的政策规范中来了,也就是真正打破并结束了长期不缴费,仍然可以按老办法照拿退休养老待遇的双轨制历史了;
二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与广大企业在职职工一样,不仅必须按规定的缴费基数与缴费比例参保缴费,也就是被无条件的纳入到“统账结合”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统筹政策范畴之中了。而且,今后机关事业单位的增量退休人员,也必须按照统一的缴费性的制度规范与计发办法,来进行养老保险待遇的计算与核定了,也就是必须按照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执行与办事了,这是大势所趋,是势在必行的;
三是在制度模式和计发办法上实现归并统一的基础上,通过对原企业制度规范与待遇结构的重塑与调整,让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计发标准与待遇水平,发生了具有根本性意义的巨大变化,不仅确保并轨后退休人员的待遇水平不致降低,也让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工资替代率水平更上一层楼了。
再叙亊并轨改革姗姗来迟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与瑕疵。
首先,实质并轨的期待与要求,未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实际措施加以规避与解决。并轨改革姗姗来迟22年之多,是在双轨制矛盾问题积重难返,造成并导致企退与机关事业退休人员之间待遇鸿沟与差距越拉越大的条件下实施的。也就是说,对双轨制所造成的弊端与差距矛盾,并轨之后并未采取实际措施加以切实处置与妥善解决,这是造成并导致差别矛盾问题不断叠加,久拖不决的重要原因之所在。
其次,并轨改革在实现统一制度规范与计发办法的基础上,以理顺关系与重新核算的为契机,对原企业制度规范与中人过渡办法,进行了大刀阔斧的调整与改造。这让差距矛盾不降反升,两极分化愈演愈烈了。比如,调整与提高视同缴费指数的权重占比,这是各省、市、自治区制定与实施视同缴费指数表的来龙去脉之所在;在新、老办法相比较以及执行保低限高的规定时,引入与加持职业年金因素,这是通过人为提高新办法的计算结果,达到并确退休中人最终全额养老金的核定水平,能够得到较多提高与必然增加的基本原因之所在。
再次,通过上述一系列有针对性的调整与改造,大大提高了新办法养老金的实际核定结果。与此同时,由于在并轨改革前后多次进行的机关事业工资标准调整,社会平均工资大幅增长和社会物价快速上涨等诸多客观因素叠加共振,综合作用,从而造成并导致并轨前的退休老人与并轨后的退休中人,以及早退中人与晚退休中人之间的养老金待遇差距矛盾问题不断加剧,越拉越大,待遇差距普遍保持在二千至三千元之间,有的甚止还要更加突显与尖锐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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