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地产圈的新城控股济南25亿巨额诉讼大案㈤

晨逊子 2024-02-29 13:46:26

震惊地产圈的新城控股济南25亿巨额诉讼大案是怎样尘埃落定的?㈤——新城突遇危机 巨额诉讼案迎来转机

上期说到,新城创置依仗其强大的行业地位,超一流律师团队操盘以及在广阔的人脉和社会资源加持下,新城创置在这场巨额诉讼案上表现出了势在必得的决心。据了解,仅山东省高院一审案件受理费即1296万元,反诉案件受理费521万元,两项诉讼费合计达到了1800余万元。

新城创置一步紧似一步的操作,无不表现出新城控股的财大气粗的气魄和大快朵颐的做事风格。而银丰则草木皆兵、谨慎应对,银丰地产也深深的知道如果一旦输掉这场官司,银丰即刻面临5亿的经济赔偿和承担0.2亿元的诉讼费的灭顶之灾。

更让银丰地产揪心的事情是,在新城查封冻结5块住宅地块前,银丰已经将部分土地抵押给金融机构办理了贷款。土地查封后,抵押物现状发生变化,势必会引起金融机构的高度关注,甚至引发金融机构提前还贷的连锁反应,银丰地产面对的困难更是雪上加霜。银丰地产已无退路,唯有拼死一搏才会产生一线生机。

在2018年5月至11月的半年期间,新城和银丰可谓血雨腥风、贴身肉搏,在山东省高院多次庭外合议无果的情况下,山东省高院对新城创置诉讼银丰地产案件重新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甄别,走访相关拆迁单位和政府部门,了解和分析济南市土地熟化政策和运作机制,最终做出一审判决。

2018年11月9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书内容如下:解除银丰置业与新城创置签订的《关于济南历下区刘智远存城中村改造项目之合作开发协议》、《合作开发协议之补充协议》、《合作开发协议之补充协议一》;驳回新城创置的诉讼请求,1800余万元的案件受理费由新城创置承担。

山东省高院的一审判决,认定新城创智与银丰地产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因政府原因而导致不能履行,以该“政府原因”属于《合作开发协议》约定的“不可抗力”为由,做出了上述判决结果,驳回了新城创置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定新城创置公司败诉。

作为行业翘楚的新城控股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这种结果,否则的话还怎样混迹江湖?!再怎样在小弟们面前指点江山、挥斥方遒!!当然,这些只是笔者浅薄的揣测。

在收到山东省高院判决书后,愈战愈勇、不能轻易服输的做事风格,此时在新城控股淋漓尽致的爆发出来。

随即新城创智因不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结果,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9年2月22日,最高院正式受理。而彼时在最高院二审受理的上述请求中,新城创置更是在索赔5亿元违约金的基础上,又加码提出了银丰地产赔偿新城20亿元土地开发收益损失的诉求,全部经济赔偿瞬间达到了25亿元,相应的新城创置也向高院支付了1817万元的诉讼受理费。至此将一个最初的合同纠纷案件,直接上升至25亿元的天价金额的经济赔偿案件。

借此机会我们再重新回顾一下当年新城创置在最高院二审上述的全部诉求:

新城地产公司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2.依法改判(1)鸿福置业公司按照合作开发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继续履行案涉A1、A3、A4地块的合作开发义务;(2)鸿福置业公司支付违约金5亿元;(3)鸿福置业公司支付因其违约致使A2、A5地块合作开发履行不能而造成新城地产公司的预期可得利益损失20亿元;(4)银丰地产集团对第(1)、(2)、(3)项请求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改判驳回鸿福置业公司的全部反诉请求;4、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鸿福置业公司承担。

不知是老天佑护银丰,还是新城命该如此。正当新城和银丰巨额诉讼案进入如火如荼的关键时刻,最高院于2019年5月23日正式开庭审理后的一个月,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出事了,当年6月30日王振华涉嫌猥亵幼女被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刑事拘留!!!

欲知后事如何?

请看《震惊地产圈的新城控股济南25亿巨额诉讼大案是怎样尘埃落定的?(六)——最高院终审裁决 案件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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