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理事会已经批准了有关为了增加在欧洲工作的优秀研究人员数量而使研究职业在欧洲更具吸引力的正式指导意见。有人担心,欧洲可能会失去其作为全球顶尖研究人员的首选目的地的地位,无论是学术界内还是外部,因为欧洲委员会的一份备忘录强调,根据202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数据,中国现在占据了全球8.85百万研究人员中的21.1%,略低于欧盟的23.5%份额,但高于美国的16.2%。
欧盟执行机构表示,一个关键的问题是,自2007年以来,全球研究人员的数量增长了近30%,但“欧洲的学术职位数量并没有类似的增长”。事实上,“只有极少数博士毕业生能够在学术界或公共研究部门找到工作”,迫使他们“寻找这些领域以外的就业机会”。
因此,欧盟委员会(在7月份)提出了一项正式的非约束性的欧盟建议,敦促其27个成员国支持无论是在公共部门还是私营部门工作的研究人员。这项建议于12月8日得到了理事会(欧盟的立法机构之一)的批准。
新指导意见的一个关键要素是,欧盟成员国应当更新对研究人员的分类,以便“包括最广泛的职业选择”,促进“跨部门和跨学科的职业、创业精神和创新”。
这包括:R1(受监督朝向博士学位或相当水平的第一阶段研究人员);R2(具有博士学位或相当水平的认可研究人员,尚无能力开展自己的研究、吸引资金或领导研究团队);R3(具有博士学位或相当水平的已经建立的研究人员,正在开展研究、吸引资金或领导研究团队);以及R4(被同行认可为研究领域的领军人物的研究人员)。为了促进研究职业的发展,成员国应当在“专门面向研究人员的职位空缺中使用这些参考”,建议中指出。
为了吸引最优秀的研究人才,这些空缺应当薪酬丰厚、稳定,并且条件良好,建议中指出,并提出了实现这些目标的详细指导。其中涉及升级欧盟研究人员宪章,这将取代2005年的研究员宪章和守则,“并将支持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欧盟理事会的一份备忘录指出。
具体而言,这项建议建议各国政府确保“改善研究人员的工作条件,保障工作与生活的平衡,并打击不稳定性,包括限制固定期限合同,并促进对研究机构更可持续的融资机制……”
建议说,成员国应当为研究人员推广“适当的社会保障措施”,“特别关注早期职业研究人员”。并且指出,政府应当促进研究人员之间的流动,“通过为研究人员提供横向技能,除了强大的研究技能外,促进部门间的流动和人才的真正流动……”
建议还补充说,各国政府还应对“研究生涯中持续存在的不平等现象(例如基于性别、年龄、种族、国籍或社会出身、宗教或信仰、性取向、语言、残疾、政治观点、社会或经济状况)”采取行动……
这份文件现在将在欧洲议会进行讨论,欧洲议会也需要批准这项建议,才能使其成为欧盟范围内的(非约束性)法律,尽管预计不会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