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女子为20万元报酬,竟把自己老公借给闺蜜,没想闺蜜怀孕了

白卡闲聊 2024-05-13 03:38:32

大家听说过夫妻借种生子的事吗?没想到在山西竟然真实上演了!

一女子为了20万元的报酬,竟把自己的老公借给闺蜜,没想到闺蜜真怀孕了!

事后三人对簿公堂,法院最终是这样判的...

一、案情回顾

故事发生在山西的一个小村庄。

张某和丈夫李某结婚多年,一直膝下无子,这让张某很是苦恼。

张某的闺蜜王某知道此事后,就跟张某开玩笑说:

要不把你老公借我几天,帮我生个娃,事成之后给你20万酬劳。

张某竟然一口答应了!之后,张某就跟丈夫李某商量此事。李某一开始还不愿意,但在张某的威逼利诱下,也就同意了。

王某和李某试孕一个多月后,王某果然怀孕了。

但让人想不到的是,王某怀孕后态度却发生了180度大转弯,非但不给张某20万酬劳,反而要求李某负起父亲的责任,抚养孩子长大成人!

张某夫妇哪肯答应,几番交涉无果后,三人对簿公堂。

到底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二、案情分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王某怀孕后,张某能否要求支付20万元借种费?

李某是否要对孩子负起抚养责任?

首先,张某与王某之间的约定,实质上是以20万元为对价,由张某提供李某的精子用于王某生育,属于以违背社会公德的方式买卖配子,应认定无效。

根据《民法典》规定:违背社会公德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因此,王某无需支付20万元。

其次,《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本案中孩子虽系非婚生,但李某作为孩子的生父,理应承担抚养责任,这是法律和情理之必然。

综上,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与王某间的约定无效,王某不用支付20万元。

同时,李某与王某所生非婚子女,李某与王某共同承担抚养责任。

三、网友评论

@越辩越明:李某作为孩子生父,抚养天经地义,但得对不起张某多年夫妻感情。这事只能怪张某自作孽,为了钱不择手段。

@法之慧语:什么丈夫可以借给别人生子的,荒唐至极!这不是典型的违背公序良俗吗?

@天下无贼:亲爱的,你借老公给闺蜜生娃,现在闺蜜真怀孕了,可不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

这个案例给世人一个警示,不要用金钱来衡量感情,否则必将自食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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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卡闲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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