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女子电动车电瓶被偷,10天后后邻居老太主动承认,赔偿1000元并索要买车的发票

芒果阶梯 2024-11-02 10:52:01

你的电动车被盗了电瓶,贼人主动找上门来赔钱,这事儿就这么完了?别急,故事还没完!

安徽合肥的张女士遇到了这样一件啼笑皆非的事。本以为对方主动认错赔偿1000元,这事儿就算告一段落。谁料10天后,一场意外让这起"完美和解"彻底转了个方向。邻居老太不仅要求退还赔偿金,还把张女士告上了法庭!到底发生了什么?这起看似简单的电瓶被盗案,为何会演变成一场复杂的拉锯战?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令人哭笑不得的故事。

01 案情回顾

2023年7月的一个清晨,张女士发现停在小区充电桩旁的电动车电瓶不翼而飞。正当她懊恼时,意外发现监控拍下了整个偷窃过程。更让她意外的是,偷电瓶的竟是住在对门的王奶奶。几经周转,张女士终于买到一块新电瓶,花费850元。就在她准备找王奶奶理论时,王奶奶却主动登门认错。看着平日里和蔼可亲的老邻居满脸愧疚,张女士心软了。考虑到对方年事已高,便同意了王奶奶提出的1000元赔偿方案。可事情峰回路转。10天后的一个下午,王奶奶突然带着受伤的孙子小明找上门来。原来,王奶奶将偷来的电瓶给孙子的玩具车充电时,电瓶发生爆炸,导致小明手部被烫伤。王奶奶认为这是电瓶质量问题,要求张女士提供购买电动车时的发票,好去厂家追责。张女士听完一头雾水。这电瓶明明是被偷走的,现在反倒要她为偷来的电瓶负责?况且电动车已经买了好几年,发票早已不知去向。当张女士表示无法提供发票后,王奶奶立即变了脸色,不仅要求退还之前的赔偿金,还扬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就这样,这起本该和平解决的电瓶被盗案,阴差阳错地走上了法庭。

02 案件分析

从法律角度分析,这起案件涉及多个法律关系:首先是王奶奶的盗窃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他人挪用、偷盗财物的行为属于侵权。王奶奶虽然主动认错并赔偿,但这并不能改变其行为的违法性质。其次是产品责任问题。王奶奶主张的产品质量责任存在根本性缺陷。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要主张产品质量问题,需要证明:

产品确实存在质量问题产品使用方式正确购买渠道合法

显然,王奶奶使用偷来的电瓶,且用于其他设备,这种使用方式本身就存在安全隐患。法律不会为违法行为提供保护。最终,法院作出如下判决:1. 驳回原告王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维持双方之前达成的1000元赔偿协议;案件受理费200元由原告王某承担。

法院认为:王某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电瓶,且改变电瓶使用用途,其产品质量主张于法无据。同时,双方之前达成的赔偿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应当继续履行。

03 案件教训

本案看似荒诞,却给我们带来深刻启示。情理之中更要法理之中,法律底线不容践踏。盗窃行为不仅违法,更可能带来意想不到的安全隐患。对受害人来说,遇事不要一味心软,该留存的证据要留存,该报警时就要报警。而对于老年人,子女要多加关注,防止因金钱诱惑铤而走险。正如网友所说:"糊涂官司打出聪明判决,法律终将还原事物本来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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