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控制人与一致行动人是两个在公司治理和证券市场中具有重要概念的角色,它们在定义、性质、关系及法律地位上存在一定差异。
实际控制人定义: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简而言之,实际控制人就是能够实际控制上司的那个人,或者叫幕后老板。
认定标准:
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超过该公司股东名册中持股数量最多的股东行使的表决权。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达到或者超过百分之三十。通过单独或者联合控制的表决权能够决定一个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能够决定一个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公司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有关部门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判断某一主体事实上能对公司的行为实施控制的其他情形。法律地位:
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治理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其决策和行为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具有深远影响。因此,法律对实际控制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以保障公司的稳定运营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致行动人定义:
一致行动人,是指通过协议、合作或其他途径,在行使表决权或参与其他经济活动时采取相同意思表示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在上市公司收购过程中,一致行动人通常指的是联合起来收购一个目标公司股份并就收购事项达成协议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也就是联合收购人。
认定标准: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规定,一致行动人的认定主要基于以下几点:
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投资者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同时在另一个投资者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投资者参股另一投资者,可以对参股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影响。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它经济利益关系。与实际控制人的关系:
一致行动人不一定是实际控制人,两者在定义和性质上有所区别。一致行动人强调的是在特定交易或事项中保持一致行动的人或组织,而实际控制人则强调的是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然而,在某些情况下,一致行动人可能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形成对公司的实际控制,从而被认定为实际控制人。
结论实际控制人与一致行动人是公司治理和证券市场中的两个重要概念,它们在定义、性质、关系及法律地位上各有特点。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情况进行准确判断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