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代,我在企业公安派出所当副所长。
企业公安是当时时代需要的产物。80年代初期,我国刑事与治安案件大幅度增加,特别是大案要案频发,凸显出警力严重不足的问题。而当时各大中城市都有大量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其中几千上万甚至几万职工的企业不在少数。这些企业都设有保卫科或保卫处,这些保卫科处跟现在的保安是两码事,有权处理厂内(包括家属区)一般治安案件和民事纠纷,配备有枪支和警棍、手铐等警械。所以,这里所讲的“企业公安”,是包括企业保卫科处在内的泛指。
由于治安形势复杂,案件增多,警力不足,八十年代中后期,国家对一批大中型企业的保卫科处进行了改制,根据企业规模和性质,编制大的称公安分局或公安处,编制小的叫公安科和公安派出所,统称为“企业公安”。
企业公安的行政关系和工资福利在原企业,业务归上一级别的公安机关管理。和正规公安民警一样着83式警服,有警号、有公安工作证,有侦查、讯问、传唤等权利,有权处理辖区内的治安案件及刑事案件的初步侦查工作。进入2000年代后,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发展,警察队伍不断扩大,基本满足了社会治安管理的需要。特别是1992年实行警衔并同时换发92式警服后,许多“企业公安”服装仍然为89式警服(仅在83式警服基础上把红领章改为领花),且没有警衔,名称职能虽暂未改变,但因服装警衔与正规公安不一致而处于了一种尴尬的境地。
到90年代后期,企业公安大部分被撤销,重新回到保卫科处,只有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公安分局改制列入地方公安序列,成为了正规的人民警察。90年代在一些国有企业中,还建立了经济警察队伍,归保卫科处管辖,有类似警服的制式服装,虽也有“警察”之名,但跟企业公安的性质完全不一样,没有执法权,更不配备枪支警械,职能范围也只限于厂区内部保卫。2002年11月,国务院下文停止经济警察队伍的新建审批。
企业公安作为特殊年代的特殊存在,十几年来,在打击犯罪、整顿治安、维护稳定、保卫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笔者作为“企业公安”曾经的一员,有一些亲身经历的故事与大家分享。也希望有相同经历的同行们写出自己的故事,共同回忆和记录那个特殊的年代。
图一:83式警服
83式警服
70年代以后,随着人民警察正规化建设的逐步推进,公安部开始着手人民警察服装制式的改革工作,至1983年完成设计,此即83式警服。胸前有了警号,上衣有了臂章和肩章,裤子中缝镶红牙线;臂章上首次出现英文“POLICE”。
图二:83式警服的帽徽、肩徽和红领章。
图三:89式警服
89式警服取消83式警服红领章,佩带金属领花,裤子取消了侧红裤线。
图四:92式佩戴警衔的警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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