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山东发布了《山东省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指导意见》,其中涉及到不少楼市的新政策,算是一个楼市新政。
我看了很多的解读文章,说的又臭又长,可就是说不到点子上。
其实,买房者、开发商可以享受到的利好政策主要就是以下4点:
一是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按一定比例上浮。
具体可以上浮多少,还得等各市的细则;但能够多贷款,对于买房者来说确实是一个比较大的利好。
二是精装修交付的商品住房,装修费计入购房贷款基数,不计入缴纳公共部位维修资金基数。
在山东很多城市,以前你能够贷60-80%的款,这个计算基数是不算装修费用的,其中的装修费用需要全款,贷款比例的基数是毛坯价。现在基数加上了装修费,相当于商业贷款的贷款额度也变相提高了。
三是鼓励各市对开发企业配置高于现行标准规范建设的公共配套设施给予免计容奖励。
这个政策是给开发商的,公共配套设施免计容,开发商可以少交不少钱。
四是高品质住宅项目可适当放宽销售备案价格上限。
这个政策比较简单,提高了品质就可以放宽销售备案价格上限,这是鼓励开发商盖好房子,不过在如今的楼市大环境下比较难实现。
作为北方省份,山东的房子品质普遍不如南方,尤其是龙头城市青岛、济南。如今山东专门下发政策要求开发建设高品质住宅,真是一项利省利城利民的大好事。
关于高品质住宅的标准,可以看下面几个图:
上图写了高品质住宅的标准,细细推敲会发现其实都很好实现。
下一步,为了争取“公共配套设施给予免计容奖励”,为了好卖房子(贷款额度高),为了提高销售价格(高品质住宅项目可适当放宽销售备案价格上限),山东的开发商应该会一致选择建设“高品质住宅”。
这真是一个好事,我最后再重复一遍。
但对于以前的房子,包括老房子和品质不高的新房、次新房,就是一个坏消息了。
以后,房子都进入二手房市场后,人家是高品质的,你是低品质的,可想而知市场会怎么选择。
这也再次告诉我们一个道理:要想一直保持或增加家庭资产价值,就需要一直适度地换房子,老换新,小换大,多换少,低品质换高品质(此适度,是在变劣质前置换)。
虽然累,但和一套房子住到死的人相比,你终究是在资产上胜出了。
都是些细枝末节。1降价2控制公摊物业管理3控制中小学学区房划片4严厉打击房屋建筑不合格的建筑商及审批人5解决烂尾楼问题。
有的烂尾楼,已完成主体工程,差一点资金就能竣工,而且买房人已经交上购房款。购房款,是他们大半生的积蓄,或者是从银行借的。一直拖下去,叫他们既得不到房又不给退款,还要还银行贷款。真会使他们倾家荡产走投无路,希望国家管一管。
不取消公摊面积哪来的高品质?
没点实用的,还是在搞形式赚美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