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犬儒主义”,决定了王某某不会是最后一个

念闻天眼 2024-07-26 19:59:06

这两天,某高校失德失范的王某某猥亵女博士生的“事迹”,引发网络热议。所属高校第一时间进行了调查,并给出了严厉处理,也让网民盛赞不已。

虽然事件得到了快速解决,王某某受到了严厉处理,但是细细思考一下,会发现类似事件还是有很多问题值得追问的。

一、关于类似教授失德失范事件的几点思考

关于类似失德失范事件,在国内不少大学都发生过。我们不妨就此多一点延展性的思考。

1、所在单位需要肩负起更大的社会责任

王某某是教授、博导,也曾任学院相关负责人,却做出如此失德失范的行为,和教育初心背道而行,令教育和同行蒙羞。

出现这样的人和事,会成为所在高校的污点,不光个体会身败名裂,所在单位也会遭到媒体和公众人物的严厉批评。这样失德失范之人,却能作为学者和导师,长期居于教授和学院负责人高位,把持学术权力,淆乱学术氛围,单位起码有用人失察之责,由此养痈成患,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后果。

因此,所在的高校和单位在严厉处理个体的同时,也需要认识到自己更大的社会责任,那就是需要本着对教育、对舆论、对社会敬畏和负责之心,不光从此要严防象牙塔内遭遇污染,还需要真正认识到,教授失德失范,会成为高校的严重声誉污点。从舆情管理的角度看,一个平台系统上的任何个体引发的危机,最后都是平台的危机。

2、学校需要完善内部的举报处理程序

正如有的网友所言,女生遭遇性骚扰后只能诉诸网络舆情,暴露的是学校内部缺位的举报处理程序的悲哀现实。

我们可以现象,如果学校有较为完善的师德监察机构,有师生道德监督委员会,或者有较为畅通的举报渠道,这位女博士生会冒着风险通过网络举报吗?是不敢还是有所顾虑?

我们更需要追问一下,如果这位女生不是通过公开的举报,而是向学校或者学院进行了举报,有没有可能出现这样大快人心的处理结果?这是值得深思的问题。从国内一些高校的做法看,经常出现“纸包不住火”的时候,才采取措施,但是为时已晚。

作为教育部门,应该创造这样的氛围、环境和条件,那就是弱者一旦遭遇了不公平的待遇,尤其是遭到了强者的欺凌,就能够理直气壮地举报,寻求近在身边的帮助,并能够在确保尊严完整和高度确定性的情况下获得一个扬眉吐气的处理结果。而且,这样能够迅速获得帮助的条件,也在客观上营造了一种对于强者的威慑力,阻止了可能的欺凌行为。

相反,如果弱者遭遇了霸凌,却不敢也不能求助,是非分明的事情却无处求助,正义无法伸张,道德遭遇打压,弱者遭遇二次羞辱,那弱者除了忍气吞声,陷入抑郁,再就是只能破釜沉舟,向社会公开举报。

3、这个事件不应简单结束,而应该作为一个建设性的起点

类似事件发生之后,我们社会惯于将负面的、消极的事件进行处理之后,然后就算大功告成,正如包扎伤口后,就认为身体痊愈了,却忽视了以此作为起点,强化正面积极的社会建设。而后面这一点,容易被忽视,却是更为重要的事情。

比如,对这个事件的当事人进行处理之后,我们的建议是,学校不应该就此止步,而可以继续行动起来,尽快面向全校师生,尤其是女生,推出一个快速求助热线或者途径。这个热线或者途径应该做到简单便利、完全值得信赖、让投诉者没有后顾之忧,就是说,建设一个制度性的武器。

二、正义经常迟到,导致社会大面积的“犬儒主义”

王某某失德失范事件爆发后,全网出现一片愤慨;学校处理之后,全网又爆发一片掌声。这种现象,暴露了我们的社会,容忍度如此之高,道德标准和要求如此之低。

坏人出现之后,只要被处理、被问责了,就认为正义被伸张了,社会变得健康了,然后大家埋头睡去,直到新的坏人再出现。

其实事件爆发之后,除了要处理丑闻负责人,还需要就此进行正面制度建设,打上补丁。法律法规因此趋于完善。亡羊补牢,其实是“亡羊”和“补牢”两个动作,是个一体两面。但是从很多地方的做法看,我们会发现,人们常常会将事后的道德补救行为,当做一种正面积极的建设性的行为。这种不正常的观念从何而来?

一个可以解释的原因是,在传统道德文化氛围里,我们社会没有建立起一种机制,能够确保百姓道德和尊严的完整。就是说,一旦出现社会公德被破坏、个体尊严遭遇侵犯的时候,法治、舆论、道德和社区防护机制未能第一时间启动,未能为社会和百姓挽回尊严。社会因此未能创造这样的确定性,让人们确信道德和尊严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侵犯就要付出严重代价。

从现实不少负面事件看,正义常常迟到,但是迟到的正义,常常不再是正义,而是和事佬。和事佬不是黏合剂,它就是浆糊。

我们的社会惯于“和稀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将容忍当做一种美德。“互殴”裁决的出现,更是将道德是非打倒在地。完整的道德和尊严如同瓷器,一旦被侵犯就会留下伤痕,令人耿耿于怀,就此失去尊严,成为难以痊愈的抑郁和心理暗伤。

正是常常遭遇这样迟到的正义,道德标准变得模糊,是非界限可以逾越,人伦底线可以触碰,擦边球不是擦边现象,而是可以容忍的冒犯行为,人们只能转而求其次,将惩治本身当做正义。而正义本身,包括我们的道德和尊严,作为真正重要的本体,却在暗暗流血,而不被人知。

久而久之,我们就不自觉降低了道德标准要求,不再追求道德和尊严的完整,而只追求坏人被惩治,坏人为此付出代价。至于保持道德和尊严的完整,成为奢侈的要求,甚至大众认为是一种过分的要求。

这其实就是一种“犬儒主义”,就是道德标准变得模糊,事情不再是非分明,而常常追求苟且和得过且过。犬儒主义看似无害,其实是慢性病,让社会失去精气神。它对于社会的发展来说,是一种类似裹脚布的东西,不光又臭又长,而且挟裹着你,迈不开步子,精神和心灵都受到裹挟。

我们再从国际方面来寻找一些启示。虽然我们说今天西方社会很多方面不再具有引领性,但是起码在教育领域,还是有令人肃然起敬之处。师生之间涉及到感情,就是人之大防,有很多不可逾越的雷区,教师的职业道德和对于教育的敬畏,还是值得借鉴的。他们的道德委员会可不是睁眼睡大觉的,一旦被触发启动程序,那就会利剑出鞘。

三、希望本案成为中国社会进步的一个新契机

我们希望这个案例作为一个起点,让全社会认识到保护弱者的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正面的制度建设,为弱者建起一把可以遮蔽风雨的安全保护伞。

否则,王某某不会是最后一个作奸犯科的人。他们掌握了学术权力,并利用这样的权力达到不可告人目的。这是一种有别于公权力腐败的社会腐败,对于社会腐蚀性更大。

我们也希望从这个案例开始,在中国社会建立起这样的观念,那就是一个弱者遭遇到欺凌的时候,可以理直气壮地站出来,能够就近便捷地找到求助的途径,并确信能够获得公正公平的处理结果,而不再需要冒着失去尊严的风险,在网络向大众求助!

果能如此,中国高校起码在人文精神建设这一块就会迈出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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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闻天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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