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首次执行日,如果企业对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存在股权投资借方差额,计算投资损益时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方式如下:
一、识别股权投资借方差额首先,企业需要识别出在首次执行日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是否存在股权投资借方差额。股权投资借方差额通常是由于投资成本低于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而产生的。
二、调整投资成本存在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企业应当按照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作为首次执行日的认定成本,即不对投资成本进行追溯调整。这意味着,企业不需要根据新的公允价值或评估价值对投资成本进行重新计量。
三、摊销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在计算投资损益时,企业还需要考虑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摊销问题。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企业应当扣除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这一调整的目的是为了更准确地反映投资的实际收益情况,避免因为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存在而夸大或缩小投资损益。
四、确认投资损益在扣除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后,企业可以按照持股比例等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此时,投资企业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也需要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并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企业可以确认投资损益。
五、注意事项准确计算:企业需要准确计算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及其摊销额,以确保投资损益的准确性。遵循准则:企业在处理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时,应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确保会计处理的合规性。信息披露:企业应在财务报表中充分披露与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相关的信息,以便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了解企业的投资状况和财务状况。综上所述,企业在首次执行日对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存在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时,计算投资损益时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以更准确地反映投资的实际收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