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买6840公斤西瓜

柿子软不软 2024-10-14 14:24:40

王利民运输6840公斤西瓜,没想到自己这次运费一分钱没得到,还被起诉要求损失,让我们看一下到底怎么回事!

案例回顾

(真实事件改编,文中皆为化名)

王利民是一个货车司机,家住在敦煌,主要负责货物从敦煌到酒泉这条线路的运输。

有一天,王利民接了一个活,是卖西瓜的张大爷找的他,负责将6840公斤西瓜从敦煌运输到酒泉,运费是1200元。

运费由买西瓜的邱玉红负责。

因为当时天气冷,运输时间较长,王利民怕运输过程中西瓜坏掉,特意和张大爷说了一下。

于是,张大爷买了7条棉被将西瓜包裹上了。

张大爷将卖方邱玉红的联系方式给了王利民。

就这样,王利民按照约定的时间将西瓜送到了约定的地点。

就在邱玉红准备将西瓜卸下车时,邱玉红说:“你看这西瓜皮都软了,让我怎么往出卖?”

王利民:“我只负责运输,其他的你找张大爷吧”

于是,邱玉红给张大爷打了电话,二人发生了争执。

邱玉红告诉王利民,让他等着。

过了一会,邱玉红带着王利民和这些西瓜到派出所报案,

邱玉红认为张大爷给她发不好的西瓜存在诈骗,但警察认为不属于民事纠纷,未受理。

王利民不知道怎么办了,就联系了张大爷,但张大爷说这西瓜已经卖给邱玉红了,让他自己解决。

而邱玉红说这西瓜都坏了,自己不能接收,

王利民无奈只能将车在酒泉停了一天,等着看怎么处理。

又过了一天,王利民发现自己的车被邱玉红派来的车堵住了出口,联系不上邱玉红后就报警了,警察最后将堵在王利民车前的车挪走了。

王利民家不在本地,自己也不能一直干耗着,于是他和家里人商量后,又将这6840公西瓜从酒泉拉回了敦煌。

到敦煌以后,王利民赶紧联系了张大爷,问西瓜怎么处理。

张大爷:“ 这西瓜我已经卖给邱玉红了,怎么处理和我无关”

王利民无奈又联系了邱玉红,邱玉红的答复更让他无语:“我的西瓜现在还没收到”

王利民看有些西瓜已经坏掉了,为了减少损失,就将这些西瓜拉到了当地的市场上以0.4元每斤的价格低价卖了,烂掉的西瓜,就当做垃圾处理了。

没想到过了一段时间,张大爷竟将王利民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他西瓜损失8758元,

而王利民一气之下也将张大爷告上了法庭,要求支付来回运费2400元及其他损失共3100元。那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法律分析

张大爷认为,王利民将西瓜私自卖给他人,存在违约,应当赔偿他损失。

王利民认为,自己是因为不知道如何处理了才将西瓜卖掉,而且自己的运费没有人支付,无奈之下只能卖西瓜。

那法院会如何认定呢!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的,承运人有权对运输的货物享有留置权。

王利民将西瓜按照约定运输到了目的地,而邱玉红未按约定支付运费,王利民有权将西瓜进行留置。

西瓜属于不易储存的货物,王利民为了减少损失有权出卖。

但是王利民在酒泉未经张大爷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西瓜运回敦煌,扩大了损失,存在过错,所以其返程的路费不应予以支持。

而且因为王利民私自将西瓜运回的行为,加重了西瓜的腐烂,所以王利民应当承担西瓜损害的部分责任。

最后法院酌情认定,王利民的运费1200元及留滞损失300元应当予以支持。

而西瓜的损失应当由张大爷和王利民各付50%的责任。

所以法院最后判决,张大爷给付王利民运费及损失1500元。

王利民返还张大爷销售西瓜款3000元,再赔偿张大爷西瓜损失2850元。

个人观点

王利民本来运输就不容易,还倒搭2850元,真是倒霉。对于本案,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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