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乱相正在进一步得到规范。
@网车观察 原创
作者丨宜新 编辑丨熊晓宇
最近,人社部连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规则公示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服务指南》3份文件,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所谓“新就业形态”,指的就是网约车、外卖员、家政等行业的劳动者。如果这一最新政策能够落到实处,就意味着以后网约车司机不但有了最低工资保障,能够确保自己获得必要休息时间,平台还需要向网约车司机们公开订单分配、报酬及支付等网约车司机们最关心的规章制度。
那么具体该怎么理解新政内容呢?
人社部有关领导解读称,人社部在以往调研的基础上,对包括网约车司机、外卖员在内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进行了广泛和深入的调研,其中反映较为突出的问题主要包括:1、劳动者工作时间过长;2、最低工资标准适用尚不明确;3、平台规则指定不够公开透明;4、维权服务渠道还需要进一步畅通等问题。
这次公布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以下简称《保障指引》)的主要内容是为了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
在休息权益方面,新政明确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作时间的计算办法和休息办法。《保障指引》提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包括当日累计接单时间和适当考虑劳动者必要的在线等单、服务准备、生理需求等因素确定的宽放时间。同时提出,企业与工会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代表协商,以合理确定劳动者连续最长接单时间和每日最长工作时间。
另一方面,劳动关系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依靠平台企业谋生的外卖员、网约车司机等群体,大多没有形成确定的劳动关系。此次公布的新郑,对这些群体的保障予以明确: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适用劳动者实际工作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新政还明确,企业要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公示相关劳动规则,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包括订单分配、报酬及支付、工作时间和休息、职业健康与安全、服务规范等与劳动者基本权益直接相关的规章制度、格式合同条款、算法规则及其运行机制等,都要向劳动者公开。
此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服务指南》还为这类劳动者维权列出了5种维权渠道,分别是:平台企业或平台用工合作企业设置的内部沟通渠道、申诉机制、纠纷调解机构;所在工会组织或当地工会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各级各类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实际工作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以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不难看出,这次新政聚焦的问题分别是新就业劳动者群体的休息时间、最低工资标准、平台规则知情权及参与权。
这几年,网约车司机猝死的新闻屡次出现在大众眼前,这跟他们的长时间高强度工作是密不可分的。尤其是网约车司机的在线时长与派单质量绑定,劳动者收入水平都高度依赖工作时长,运价不断走低,司机想要维持收入只有延长出车时间,运价走低则源于平台派单规则不透明,很多司机对此一无所知。
这次新政关注到的问题可以说切中了整个网约车行业的要害,算是整个行业的一次进步,但之后网约车司机们的生存状况会得到改善还是继续恶化,还要看各地政府是如何落实这三份文件的。从司机端的反馈来看,很多司机还抱有半信半疑的态度。
有司机认为,光是看这三份文件还不能高兴得太早,当初说要降抽成的时候,司机们的胃口被吊到老高,最后等来的却是“阴阳账单”“偷公里数”等操作,司机们的权益并没有得到实际保护,运价反而更低了。
有了前车之鉴,这次的“最低工资保障”让司机们有了更多猜想:“别是搞一次价格低一次吧?”更有甚者认为按照当地的最低小时工资来看,网约车又要降价了。
但实际上最低工资保障指的并不是所有司机以后都只能拿最低工资,而是说之前网约车司机大多靠天吃饭,有了最低工资保障之后,收入较高的司机们并不会被影响到收入,但原本收入水平还达不到当地最低工资水平的司机们却可以按照最低小时工资得到收入保障。这一措施相当于彻底改变了以往“接单才算劳动时间”,实际劳动时间远远超出8小时工作制的情况。
换句话说,以后司机们只要是在工作,即便一直接不到订单,也是可以按照最低小时工资来获取收入的。这样做是为了给收入较低的司机兜底,也是为了把司机从高强度长时间的工作强度中解放出来,留出时间休息,也是为了保障司机们的安全和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