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与社保一样强制缴纳吗?有时效吗?公司拒缴会受什么惩罚?

凌香谈趣事 2024-08-07 21:29:00

很多人常常不知道甚至是误解,认为公积金并非法定强制缴存项目,即便向官方求证,也可能得到非强制性的模糊答复。然而,明确无误的事实是:公积金缴存是法律强制性要求,只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监管宽松、执行不一的现象,这反映了我国立法与执法间的复杂现状,即高标准的法律条文与选择性执法并存。类似情况也见于社保领域,理论上所有收入均应纳入缴费基数,但实际操作中鲜有严格执行。

然而,当争议升级至法律诉讼层面,一切便需严格遵循法律条文。离职员工要求补缴社保或公积金的案件屡见不鲜,且在此类争议中,通过法律途径往往能确保胜诉,为权益受损者提供坚实保障。值得注意的是,社保与公积金的追缴均不受时效限制,类似于税收的无限期追征原则,这意味着历史欠缴亦可被追溯。曾有案例显示,成功补缴了长达十八年的公积金,受限于公积金管理条例的颁布年份(1999年),追溯期限方止于彼时。在决定是否要求公司补缴社保时,个人需审慎权衡。补缴社保不仅涉及公司责任,亦需个人承担相应份额,且补缴金额将进入社会统筹,不再完全归个人所有。相比之下,公积金虽同样需双方共同承担,但其本质为个人储蓄,无论缴纳多少,最终均归个人支配,具有更强的个人属性。面对公积金权益受损,劳动者应积极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若管理中心积极响应,将向企业发出限期缴存通知书;企业若有异议,可通过复议或诉讼途径解决。若公积金管理中心未能及时介入,员工同样可发起复议或诉讼,且此过程不受诉讼时效束缚,已有离职多年后成功追缴公积金的先例。值得注意的是,公积金追缴虽无滞纳金或罚款,但社保领域的违规成本则可能相当高昂,包括高额罚款与滞纳金。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0 阅读:4

凌香谈趣事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