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有“视同缴费年限”,农民没有是养老保险制度的“双标”吗?

马玩河边居 2024-05-25 08:54:15

我在一篇文章中,阐述了自己对于国家“视同缴费年限”规定的支持观点,有位网友,污蔑认为​这是在维护“既得利益”。我告诉他“视同缴费年限”制度是国家在维护,我没有这个能力。国家才有权力把职工实行养老保险制度以前的“连续工龄”视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他认为农民应该同样“缴公粮就是缴社保”,把缴公粮的年限同样“视同缴费年限”,而只有退休职工有“视同缴费年限”,没有同样给农民视同缴费年限,就是“双标”不公平。

我觉得你讨论是“双标”问题,应该搞清楚什么是“双标”,对于什么是“双标”都无知,怎么能够讨论“双标”问题。

“双标”,是把同样性质的事情按照两种不同标准对待。

职工“视同缴费年限”的“连续工龄”是原来企业集体缴费能够领退休工资的工龄。农民人民公社,自己承包缴公粮年限期间有缴费发退休工资吗?一个是可以领取“退休工资”的工龄 ,一个是不能够领取退休工资的“农龄”,这是本质完全不同的两回事,怎么是“双标”。

“视同缴费年限”是按照统一的“是否有用人单位缴费可以领取退休工资”作为标准来规定安排原来退休职工的退休工资问题的。不管是什么人,原来没有领取退休工资资格的“连续工龄”的人,都是不符合认证“视同缴费年限”的,这是货真价实的统一标准,怎么会是一些自欺欺人的人认为的“双标”呢?

农民向国家缴公粮就是缴农业税,如果在“视同缴费年限”认证的问题上,国家认可了网上一些农民“缴公粮就是缴社保”的要求,单独把农民缴公粮年限当成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同样对待,而全社其他各行各业不能把缴税当成缴社保,这才是真正的“双标”。

而如果全国各行各业都按照农民“缴公粮就是缴社保”的要求的统一标准对待。都可以把缴税年限作为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对待,那么全国各行各业当然都可以不缴费领取养老金,社保法也就可以作废改变成不需要缴费的“社会福利法”了。

综上所述。退休职工在养老保险缴费实施以前的“连续工龄”可以视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而农民的缴公粮年限不能视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正是按照统一的标准执行的,根本不是一些人污蔑的“视同缴费年限”政策是不公平的“双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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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玩河边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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