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波:让“裸官裸奔”形成一种制度,才是最大的反腐利器!

念闻天眼 2024-08-11 18:32:39

年轻的时候喜欢看一个节目,名字叫做《壹周立波秀》,觉得里面的内容不仅非常精彩,而且幽默风趣,还深刻地反映了一些社会丑态。尽管周立波这个人在社会上争议不断,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他的很多作用确实一针见血地指出了一些社会丑象,狠狠地抨击了一些不正之风。正好今天又刷到了他当年的一个段子,在此分享给大家,希望能够引起大家的思考。

他在一档节目中说,“裸官”和“裸奔”不一样,一般来说,裸奔所有人都能够将他看得清清楚楚,当然速度跑得太快,可能看不清性别;但是“裸官”一般都是隐藏得非常深,很多裸官外面穿着西装笔挺,其实他已经“全裸”了。全家都在外国,子女在外国,存款在外国,赃款同样通过一些外国的机构来运营。随时随地一有风吹草动,他们就可以马上就走;只要没有风吹草动,他们能够继续在国内赚钱,因此最危险的就是这种裸官。因此,在没有完善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之前,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财产公示制度,其实裸官很不容易被发现。

换做任何一个正常的人,你总不能在街上看到了某个领导就上去直接问他:领导,你的老婆在不在国外?你的孩子在不在国外?你的存款在不在国外?他也肯定不会告诉你。对于一些真正有问题的裸官来说,他们会很在乎自己是不是能够被提拔,因为只有被提拔了,他们的含金量才会更高,才能够更多的贪污一些国家和老百姓的财产。虽然针对裸官我国有非常明确的界定,也出台了相应的制度和规定,但是有些裸官他反而不在乎自己提不提拔,他只在乎会不会出事。只要不出事,他就可以继续裸,因为他就可以继续为自己和家庭牟取非法利益。

所以说,对于一些不在乎提拔的裸官,其实他只有两个希望。要么就是等着退休,然后与家人一起到国外安度晚年;要么就是等着出事,然后迅速潜逃到国外,同样安享余生。正因为如此,周立波提议,一旦发现裸官,绝对不能手软,要坚决查处。其实近些年有不少这样的现象,关键更让人生气的是这样的裸官即便退休之后,不仅大摇大摆地到国外养老退休,甚至他们的孩子还会成为一些反面对象,而国家居然每年还要正常给他们发着高额的退休金。这不非常奇怪么?一个国家的财政给另外一个国家的人每个月发着高额的退休金,这种事情让我想起来都觉得十分的可笑。

有的人说会,根据法律规定,退休金是对一个劳动者晚年的保障,是对他过去做出贡献的认可,而不应该受到国籍的限制。但是我们想过没有,为什么一些违法犯罪分子没有这样的待遇?他们不也同样为国家做了很多年的贡献么,他们也同样应该按照劳动者来对待,也应该保障他们的晚安生活啊。之所以国家不这样做,那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已经站在了人民的对立面,需要受到法律的惩罚。而对于一些裸官其实也同样如此,既然他们选择了放弃祖国的国籍,就不应该再享受国家发展带来的红利,更不应该再为他们发放高额的退休金,因为他们已经从行为上背弃了自己的祖国。而想要达到这个效果非常简单,适当修改一下法律就可以,但是为什么这个法律一直修改不掉呢?我想大家应该非常清楚,正是这些人掌握了法律的制定权和修改权,他们也不会允许出现损害他们利益的法条。

关于这个问题,我以前举过一个例子,我们比如两口子离婚了。等到财产分割完成之后,一方也没有义务和责任再去照顾另一方了,因为他们已经各自又重新组建了家庭,需要为他们现在的家庭负责。所以对于一些放弃国籍到外国养老的退休干部来说,及时停止继续发放相应的退休金,并用这些退休金来保障国内一些贫困群体的生活是极其合理的,也符合老百姓的日常认知水平,如果还继续发放,这只能片面地助长这种不正之风,也就是鼓励很多裸官继续实行这种危害祖国和人民利益的行为。

更让人觉得非常搞笑的是,在现实生活往往这种裸官并不是被体制内的监督部门发现的,而是通过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发现的,或者是某些人实名举报发现的。此前,有相关统计数据说明,在过去的很多年里,几乎有一半左右的类似于这样的案件都是被人实名举报的,并不是纪检监察机构发现的。而这里面就充分说明了一个问题,也证实了我国相关纪检监察机构在这个方面所能发挥的作用是无力的,或者说是在监管上存在巨大的漏洞。更值得人们关注的是很多举报者或者是信访者往往在举报或者信访的过程中,就已经被一些人或者单位“成功化解”了,甚至一些人还会因此受到更加不公正的待遇。所以说,我们不能把一些政府的责任转嫁到群众的身上,确实应该建立一套合适的制度来约束这种不法行为了。

在我之前的文章中,我多次提到过,其实财产公示制度就是反腐败的一把利剑,不仅能够在最大程度上缓解腐败现象,最关键的问题是能够让这些裸官达到裸奔的目的,让他们所有的行为都暴露在阳光之下,能够全程接受到整个社会和公众的监督,才能够更好的履行他们的职责使命,才能够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尽管如处如此之多,尽管有代表连续多年都提出了这个议案,但每次都无一例外的被否决了。因此,我也想再提一个建议,凡是以后提出否决议案的这些代表们,我们都有必要对他们本身进行审查,要认真查一查他们到底是代表谁的利益,如果是代表个人利益,那很显然这个代表是不合格的。

所以说,真正的反腐并不能只靠高压,也不能单纯只靠一些体制内的人。只有充分发挥全社会的监督作用,让所有的公权力运行在阳光之下,才能够有效遏制不法行为生存的环境,才能够建立更加积极健康和谐的社会秩序,大家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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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闻天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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