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琦被爆学历造假上热搜!企业遇到员工学历造假,该怎么办?

源沅财税 2021-11-12 09:21:56

11月8日,网上传出一张上海市浦东新区第198选区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简介图。图片展示李佳琦学历为高中学历,顿时引来无数网友对李佳琦学历造假的质疑。

在百度百科以及李佳琦本人的个人账号简介中,李佳琦个人信息介绍毕业院校一栏写的正是南昌大学。所有的信息都让人相信李佳琦毕业于南昌大学,应该是大学本科学历,但这个候选人的简介却是写着高中学历。此外,李佳琦多次在公开活动中称自己的母校是南昌大学。

媒体对此事件评论道:李佳琦当选人大代表没问题,但学历造没造假应该说清楚。最终,李佳琦的团队终于出来回应“学历造假”一事。原来李佳琦曾经是考上南昌大学,后来因为工作原因提前离校,所以才会没有正常毕业。团队更是表示,曾经对外申报所有材料写的都是高中学历,不存在“学历造假”这一说法。

另外,南昌大学发布关于李佳琦校友有关情况的说明称,李佳琦系南昌大学2011级舞蹈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近4年,因工作原因提前离校,予以结业。

到此李佳琦“学历造假”事件也得到一个完结,这也透露着社会上很多人特别在意学历的高低。尤其在职场上,学历是职场人的一张通行证,是企业筛选人才的相对公平有效的方法。

在职场中,学历造假属于较为常见的一种情形。员工入职后,企业才发现学历系统查不到员工学历。当企业发现员工学历造假,应当如何处理?员工应当承担怎样的后果呢?

怎样的学历造假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员工故意告知虚假事实或故意隐瞒事实。

在实践中,隐瞒学历要构成欺诈,一般要求员工有法定或是约定的义务应当告知而故意隐瞒不告知,其中员工是否有告知义务是关键。员工存在应当向单位告知学历的约定义务时,不得隐瞒。

但相反,员工虽隐瞒或无法提供学历,但公司未及时处理的,根据该约定,也可能因此推定单位已知员工学历造假,不构成欺诈。

二、员工欺诈导致用人单位陷入错误认识,而因此做出错误的民事行为。

在用人单位录用员工更多是基于如工作经验等其他原因,而对学历未作要求时,员工学历造假并不导致单位做出聘用员工的错误意思表示,故不构成欺诈。

员工存在造假的情况,公司如何应对?

1、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定制《应聘登记表》,且登记表中应当详细列明需要员工如实告知的事项,并注明虚假告知的法律后果。

2、在公司规章制度、劳动合同以及员工填写的相关表单中明确,学历、工作经历等公司针对岗位需要要求员工提供的信息为入职条件,并规定伪造、编造等行为将面临的后果。

3、建立完备的背景调查机制。就员工的学历、技能证书、工作经历等重要信息及时登录相关网站或者向有关单位进行核实。

4、劳动者填写的各种书面材料,确保劳动者本人签字。企业应保存好一切有效证据,在与员工之间产生争议时做到有据可查,合理规避风险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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