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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婚当日太子亲手送我进诏狱,流放三年后我毁容失声,他跪着求我回头

大婚当日,李承稷亲手将我送进诏狱。第二日,他求得圣旨,将我发配边疆。离城那日,数九寒天,大雪纷飞,只穿了一件单薄囚衣的我

大婚当日,李承稷亲手将我送进诏狱。

第二日,他求得圣旨,将我发配边疆。

离城那日,数九寒天,大雪纷飞,只穿了一件单薄囚衣的我在寒风中瑟瑟发抖。

“太子妃,流放三年,只为了磨磨你的性子。”

“经此一事,希望你能变得温柔恭顺。”

三年后,我重返长安,毁了容,哑了声,如他所愿,温顺了许多。

可他却跪着求我,再看我一眼,好吗?

1

三年前,我将同日进门的良娣推下水,太子李承稷亲手将我送进诏狱。

“你这妇人最是恶毒,明知秀秀身体差底子弱,这是要人命啊!”

“大婚之日,当众行凶,不给你个教训,以后还不得骑到本太子头上来。”

“果然是蛮夷小国出来的人,心肠最是歹毒不过。”

第二日,他在圣上面前添油加醋将我罪行描述一番,幕僚随声附和。

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一纸诏书,流放千里。

我这无依无靠的若羌公主,一夕之间,沦为阶下囚。

回来那日,远远的,城门边立着一道熟悉的身影。

双眼锐利如鹰,从众人身上略过。

萧瑟的寒风从我的脖颈使劲往里钻,我拢了拢衣领。

“青筱,你终于回来了。”

不嫌弃我粗布麻衣、蓬头垢面的邋遢模样,太子越过众人,径直走到我跟前,牵着我的手,将我迎进马车。

和车轮的咕噜声同时响起的,还有外面热闹的议论声。

“太子爷对太子妃真是爱护有佳啊!”

“以德报怨,当真贤良。”

世人并不知将我流放之人就是我的夫君,当今太子李承稷。

所以才会说“爱护”。

可笑的是,太子并不爱我,也从没护着我。

他来城门口接我,不过是为了向世人展示他“贤良”的一面罢了。

太子打量我,一开口,声音温柔,语调平和。

“瘦了许多。”

我没有应他。

他的视线向下,赤热的目光,盯在我的脖颈处。

我知道,那里有一个“囚”字。

时隔三年,那一幕记忆犹新。

他们死死按压着我,一步一步靠近我,任由我挣扎,任由我崩溃,任由我绝望。

烧红的铁烙毫不留情烙进我的脖颈处,我闻见了皮肤被灼烧的味道,和野外狩猎时烘烤野兔时的香味一般无二。

刺痛游走在我身体的每一个角落,每一寸肌肤每一个细胞都被疼痛拉扯至极限。

仿佛下一秒,那烙铁就会刺穿喉咙,生生将我的脖颈烙出一个洞来。

2

三年前,大婚当日,我把他的青梅袁秀秀推进湖里。

我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拼命按着她的头,把她狠狠按在水里。

我眼看着她挣扎着仰起头,还没来得及呼吸就又被我摁进水里。

我就是要杀了她。

如果能重来,我还是会毫不犹豫选择杀了她。

袁秀秀是李承稷一心向往的白月光,也是他原本的太子妃人选。

还记得那日,李承稷脸色煞白,额头青筋凸起,双目通红。

“秀秀,不会有事的,你撑住,太医马上就到。”

李承稷的声音近乎颤抖,堂堂一国太子,终究是在人前失了分寸。

眼看着袁秀秀脸色血色渐失,呼吸微弱几不可探。

李承稷倏地转头看向我,面目狰狞,咬牙切齿。

“她要是有什么三长两短,我要你一命抵一命。”

听见这话我并没有半分意外。

我平静得回了房间,脱去礼服,等待发落。

他从未护过我。

如果没有我,他和袁秀秀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天子一纸诏书,以整个若羌要挟,我不得不来。

如果有选择,我也不愿意来。

我喜欢羌笛琵琶,喜欢葡萄美酒,喜欢在浩瀚大漠中纵马驰骋,唯独不喜欢被困在这方寸之间。

没有人问我为什么要杀袁秀秀。

他们认定了我这个来自蛮夷之国的公主,心狠手辣,嗜杀成性。

袁秀秀并没有死。

那日她吐出一大口水,清醒后的第一句话是,

“阿稷,我好怕,我好怕以后再也见不到你。”

第二句是,“不要怪罪姐姐,她也是一时糊涂……”

人前人畜无害。

人后确是另一幅嘴脸。

她杀了羌活。

羌活是我来长安的路上,捡到的一个孩子,他只有八岁。

成婚前夕,他早已失踪多日。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成婚当日,我与袁秀秀在花园相逢,我不愿多生事端,她偏偏拦住去路,凑近我耳朵,嘴角微扬。

“姐姐,你的羌活不见了,你知道在哪儿吗?”

见我有所动容,她继续道。

“他在一口枯井里,暗无天日,被水泡、被虫咬,估计灵魂都不得超脱!”

“我讨厌他,就像讨厌你一样。他和你一样,都是贱人!”

“明明我和太子两情相悦,你偏偏要横插一脚;明明我才是太子妃,现在却低人一等,成了良娣。”

“你抢了我的太子妃之位,我就杀了你弟弟,很公平!”

让我万万没想到的是,李承稷竟然屈尊降贵,亲自去到狱里质问我为什么。

我说:“她杀了羌活。”

后来,李承稷在后花园废弃的枯井中找到了羌活。

他身体早已巨人观,唯独那双眼睛如铜铃般瞪着,死不瞑目。

3

离城那日,数九寒天,大雪纷飞,我只穿了一件单薄的囚衣。

“羌活是失足落水,不是秀秀杀的。”

“秀秀平时连一只蚂蚁都舍不得踩死,怎么会对一个孩子下毒手?”

“再说了,一个八岁的孩童,和你非亲非故,不过是你顺手捡来的孤儿,值得你这样吗?”

对于他们来说,羌活只是一个孩子。

要不是他死了,李承稷估计连他的名字都记不住。

没有人知道,一年前我来到长安,背井离乡,无亲无故。

李承稷欺负我,袁秀秀排挤我,皇亲贵胄嘲讽我,就连下人都苛待于我。

只有羌活,满心满眼都是我。

夜深人静之时,我失声痛哭,游走在崩溃绝望的边缘。

是羌活抱着我,一遍遍说着,姐姐,别怕,你有我。

他是黑暗里的一束光。

可是那束光,被袁秀秀掐灭了。

胸口剧烈起伏,我像一头暴怒的狮子,猛得扑了上去。

李承稷的手背兀的凸出几道抓痕,瞬间鲜血直流。

李承稷面带怒色。

“太子妃,你的性子太过刚烈,是该好好磨一磨了。”

“经此一事,希望你能变得温柔恭顺一些。”

“姐姐,你知道羌活是怎么死的吗?”

“我拽着他的头发,把他死死按在水里,我看着他挣扎,又看着他没了力气。我在他濒临死亡的时候拉他一把,看他大口呼吸,再把他按下水……”

“后来他不再挣扎,蜷缩在地上,不停得抽搐。再后来,连踢他都没有反应,像只死狗一样一动不动。”

“这是个很好玩的游戏,我本来想多玩一会的。可惜了,你的羌活那么没用,只玩了两个时辰就断气了。”

“姐姐,你知道吗,他在临死前,也像我这样,一声声唤着‘姐姐’呢!”

一路上,袁秀秀的这些话如蛆虫附骨,挥之不去。

后来我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去想。

风寒越发严重,我整日昏睡,清醒的时间越来越少。

我反应过来,这不是普通风寒,这是瘟疫。

我想起前两日官差看我衣着单薄又风寒未愈,特意给我送了棉袄。

太子将我流放,只为折辱我,并不会要了我的命。

他们还要留着我的命,告诉天下所有臣民他们是多么大度多么海纳百川的。

袁秀秀差点死在我手上,想来只有她不会这么轻易放过我。

阿爹曾告诉我,不管怎样,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无论如何,我都要活着。

后来,我活了下来,可是哑了嗓子。

持续的高温烧坏了我的喉咙,一开口,比鸭子还难听。

4

寝殿摆设,和三年前一般无二。

案几上有把梳子,是那年七夕,李承稷买来送给我的。

比起三年前,李承稷对我好了许多。

他不再动不动三天两头找我吵架,不再找借口克扣我的银粮,也不再因为我不理他而气急败坏。

他请了宫中的太医,为我把脉听诊,为我调理身体。

那老太医摸着胡须,忍不住叹息。

“太子妃风寒渗入肺腑,伤了表里,此生不能再有子嗣。”

李承稷的眼底,有些许愧疚和难过。

他日日来看我,我不搭理,他也不恼。

倒是宫中婢女,时常为太子打抱不平。

“听说那位太子妃毁容了,脖子上,好大一块疤。”

“亏得太子殿下顾念旧情,不计前嫌留她在府,还日日去看她,真是情根深种!”

“成天摆一张臭脸,也不说话,跟个哑巴一样。”

“被流放的太子妃,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只此一人!”

“也不知她在流放的时候,有没有被那个……”

“不用想都知道,都是些男人,虽说她没有什么倾国倾城之姿,起码是个女的……”

听到这些污言碎语,我没有任何表情,心中亦没有一丝波澜。

我日日涂抹太医留下的药膏,脖上的疤痕一日淡于一日。

我整日窝在屋里,一个人不言不语,看书写字。

那日深夜,李承稷带着满身酒气闯了进来,他从后面抱着我,浑浊的呼吸灼烧着我。

“青筱,你变了很多。”

“变得我都快不认识了。”

不知是不是错觉,脖颈处一片湿热。

“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像大婚前夕我们约定的那样?”

我们之间,的确是有过约定。

大婚前一年,我住进了皇后给准备的大宅子里。

李承稷讨厌我,他时常故意惹怒我,逼得我大打出手。闹得最厉害的一次,我把弯刀架在他脖子上。

他想用这样的方式逼我走,可我走不了,他老子不让。

我们一度处于剑拔弩张的状态。

后来在一次狩猎时,李承稷遇袭,重伤昏迷,被困山上。

阿爹说过,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李承稷虽然讨厌,可是罪不至死。我没有丢下他,而是咬破手腕,将我的血滴进他干裂的嘴唇,给他补充水分。

五天五夜,不眠不休。等侍卫找到我们的时候,我早已坚持不住,两眼一黑,晕了过去。

自那以后,他开始试着接受我。

“青筱,我知道你不是坏人。可是我喜欢的人是秀秀,你能不能成全我?”

“成婚以后,你不要找秀秀麻烦,我们三个一起,好好过日子。”

李承稷一把抱起我,向着塌上走去。

我的视线向下,墙角处是一只死猫。

李承稷盯着我,那眼神像是看到猎物的狼,发着耀眼的绿光。

我毫不犹豫,推开了他。

5

墙角的死猫是替我而死的。

换句话说,有人要我死。

可我想活。

我想念我的家乡,我想念阿爹阿娘,他们断不会让我受一丁点委屈,如今,我只想回家。

活着回家。

在这东宫里,唯一能庇护我的人,只有李承稷。

能让我离开的人,也只有他。

所以我毫不犹豫,推开了他。

他想要,我就得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