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爆料称,自己在广东佛山灯湖西街夜市买鲜果茶时,被摊位工作人员要求消费两杯饮品才能使用座位,随后被劝离。
据当事人介绍,她到灯湖西街夜市逛时,在一家手作柠檬茶摊位花18元买了一杯鲜果茶,下单后便坐在摊位配套座位上。随后,店员上前告知,单人必须点两杯才能入座,并要求她离开。
当事人告诉记者,从下单到等待饮品的全过程,工作人员始终没有告知这项“入座要求”。事发时摊位还有多张空桌,并不存在座位紧张、排队等候的情况。饮品已经喝了一口,无法退款,她只好离开。事后回想:如果提前告知这个规则,自己根本不会下单。
记者联系灯湖西街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回应称,该行为不合规,会到场核实处理,不允许出现只点一杯饮品就不能入座的情况,并要求摊主向当事人道歉。
11月4日,灯湖西街管理方正式发布事件处理公告。经核查,涉事摊位工作人员要求“消费两杯才可落座”,私自设置最低消费门槛,违反了街区摊位管理公约。该公约明确规定:公共座位及摊位配套座位不得设置最低消费,不能将消费额度作为入座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