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出身顶级外戚,是武则天亲外甥,颜值爆表、才华横溢,本该躺赢一生,却硬生生把自己玩成了史书罪人。
他就是被后世称为“大唐第一妖孽”的贺兰敏之。
贺兰敏之,是武则天姐姐韩国夫人的儿子,纯正的皇亲国戚。史书记载他年少色美、风神俊朗,是长安城公认的顶级美少年。

早年武则天打压武氏同族,刻意栽培亲外甥贺兰敏之,把他过继到武家、赐姓武,准备把他培养成自己最核心的外戚心腹。可随着年纪渐长,贺兰敏之性情彻底跑偏,恃宠而骄,在长安城横行无忌,没人敢管、没人敢惹。
公元670年,他的亲外婆、武则天亲生母亲荣国夫人杨氏病逝,享年88岁。
外婆是贺兰敏之最大的靠山,一生极度溺爱他,无论他闯下什么祸事,都会全力包庇袒护。靠山离世,贺兰敏之却彻底放飞自我,一连串离谱操作,直接震惊朝野,武则天下定决心,亲手整理罪状、上表高宗,罗列他五大死罪。

我们先讲三件毫无争议的铁罪,每一件都足够杀头。
第一桩,贪墨皇家财物,亵渎祈福善心。
荣国夫人去世后,武则天拿出宫内珍贵大瑞锦,专门交给贺兰敏之,让他打造佛像、举办法事,为外婆追福超度。这本是尽孝行善的庄重之事,贺兰敏之却私自截留、侵吞全部锦缎财物,中饱私囊,把皇家祈福的功德之物,变成自己的私房钱。

第二桩,丧期违礼、纵情享乐。
古代重孝礼,至亲离世需守丧三年,素衣素食、禁绝歌舞宴乐。可贺兰敏之在亲外婆丧期之内,公然脱下丧服、换上喜庆吉服,召集歌姬舞女、奏乐欢饮,日夜奢靡作乐,这在以礼治国的大唐,是实打实的重罪。
第三桩,逼辱太平公主贴身侍女。
年幼的太平公主常去外婆府邸居住,随行贴身宫女,遭到贺兰敏之逼辱侵犯。他敢动武则天最疼爱的女儿身边人,嚣张跋扈、目无皇权。

而最炸裂、最轰动朝野的,是第四桩铁罪:霸占当朝准太子妃。
当时太子李弘年岁渐长,唐高宗和武则天亲自筛选,敲定司卫少卿杨思俭的绝色女儿为太子妃,选好良辰吉日,婚期已定、天下皆知,只差大婚成婚。可贺兰敏之看中杨氏绝色容颜,色胆包天、肆无忌惮,直接强行逼淫了这位准太子妃。
这相当于当众打皇帝、皇后、太子的脸,皇家颜面彻底扫地,原定太子大婚直接作废,杨氏一生尽毁,朝野无人不惊。

最后一桩,也是争议千年、迷雾最大的千古疑罪:烝于荣国夫人。
古文中的“烝”,专指晚辈与长辈的乱伦私通,是古代十恶不赦的重罪,也是后世骂他“禽兽不如”的核心原因。
但重点来了:这一条罪,极大概率是武则天的政治构陷。
出土的唐代《贺兰敏之墓志》,是朝廷官方追认的权威史料,全文只夸赞他的才华、家世、官职,对乱伦丑闻只字不提,完全没有任何记载。要知道,墓志是盖棺定论的官方记录,如果真有悖逆天理的乱伦重罪,绝不可能彻底抹除、刻意洗白。

而后世史学界主流观点早已定论:这条罪名,是武则天刻意加上的“绝杀罪名”。
两人的矛盾根源,来自贺兰敏之的亲妹妹,魏国夫人。
当年魏国夫人深得唐高宗宠爱,极有可能威胁武则天后位,最终离奇暴毙,朝野上下、包括贺兰敏之本人,全都心知肚明是武则天所为。
贺兰敏之一直暗自记恨,对姨妈武则天彻底离心,武则天也看穿了外甥的怨恨,深知两人早已彻底决裂,此人不能为己所用,将来必成大患。

所以,趁着荣国夫人去世,武则天借着他实打实的贪墨、违礼、逼辱宫人、霸占太子妃四大罪,再强行叠加一条无法自证的乱伦丑闻,既可以名正言顺除掉隐患,又能彻底毁掉贺兰敏之的名声,让他永世无法翻身。
咸亨二年,武则天上疏罗列全部罪状,唐高宗下诏定罪,剥夺贺兰敏之的武姓,恢复贺兰本姓,流放蛮荒雷州。
年仅29岁的贺兰敏之,在流放途经韶州时,正史记载他“以马缰自缢而死”,也有史料佐证,是朝廷暗中派人绞杀,对外谎称自尽,掩人耳目。

不管如何,大唐最荒唐的外戚,终究只是权力博弈的牺牲品,也是武则天登顶女皇路上,最惨烈的一枚垫脚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