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我们再来聊聊当年张氏叔侄冤案里绕不开的聂海芬。

很多人在提到这桩冤案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把所有的过错都推到她一个人的身上,觉得是她采用的审讯方式害死了两个原本无辜的人,并且很多人都认为应当让她承担全部责任,但是事实好像并不是非黑即白这么简单的。
张氏叔侄二人在2003年的时候因涉嫌奸杀被警方控制了,经办该案件的聂海芬凭借连续多日的高强度审讯获取到了认罪口供,并且最终二人被正式定罪,而这场牢狱生涯一持续就是整整十年时间。
直到2013年真凶勾海峰的DNA比对工作获得成功,这桩沉埋多年的冤案才得以昭雪,二人被无罪释放,聂海芬也因此受到了相应的处分,这起事件在当年是轰动全国的大事件,并且引发了公众对于审讯规则和司法公正的大范围讨论。
不少人其实并不了解,在当年国内DNA检测技术还没有全面普及到基层刑侦领域,被害人指甲里残留的真凶DNA,当时是没有条件开展大规模数据库比对工作的,而这是很多人忽略掉的客观背景。
大众总把矛头指向聂海芬的“极限审讯”方式,但是放在当年的办案规范体系里,这种高强度审讯并没有违反当时的法定程序,真正的问题是重口供轻物证的办案惯性,并且还有技术条件带来的客观限制。
当年“命案必破”“限期破案”的考核压力,推着办案人员往口供方向寻找案件突破,整个行业是普遍习惯先锁定嫌疑人再凑齐相关证据,并且并不倾向于依靠客观物证倒推真凶。
聂海芬其实是成了当年刑侦体系整体短板的“情绪出口”,她的办案风格刚好撞上了这起特殊的案子,并且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之上,但是她的初衷只是尽快侦破案件,并没有主观上的故意要冤枉无辜的人。
这桩案子最大的价值,是推动了整个国内刑侦体系的深刻变革,从审讯全程录音录像到DNA检测技术全面普及,再到“疑罪从无”原则的落地落实,每一步改革都有它留下的印记,并且避免错案发生的核心是制度与技术的升级,而不是只拿具体个人开刀问责。
梳理完整个事件的脉络就能发现,这桩冤案从来不是某一个人的恶意所造成的,因此它是技术局限、制度惯性、考核压力多重因素互相叠加之后的结果。
我们不妨换一个角度来思考,完全禁止任何形式的高强度审讯真的是正确的吗,而很少有人认真思考过会不会为了避免错案,反而放跑了本该落网的真凶。
有网友留言说生理极限下给出的供述可信吗,司法应当变得更加严谨才对,这种极限审讯太可怕换谁都顶不住,聂海芬自己肯定也扛不住。其实这句话说对了一半,在身心透支的高压状态下是由被审讯人更容易说出违背事实的内容来迎合审讯要求,但是问题本身并不在于审讯带有强度,而在于不能把口供当成唯一的定案依据。
普通人在讨论这件事的时候,没必要非要把哪个人钉在耻辱柱上进行责骂,并且更应当关注的是怎么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比起一直揪着个人的过错不放,补全制度层面的漏洞、升级刑侦相关技术,才是对无辜者最好的告慰。
现在AI辅助审讯、DNA全覆盖、审讯全程录音录像,这些变化都是当年这桩错案换回来的司法进步,错案不可能完全消失,但是只要一步步补全存在的漏洞,正义的实现就会变得越来越靠谱。你觉得追责该问责个人还是完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