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自家院子挖出古墓!村民瞒报盗挖8件商周青铜器想倒卖,被判15年

很多人都有一个误区:院子是自家宅基地,地里挖出来东西,就归自己所有。最高法与国家文物局近期公布的典型案例,狠狠打破了这个错误认知。西安长安区一名村民,就在自家院内清理柿子树根时发现古墓,非但没有上报,反而伙同他人连夜挖掘,盗出8件珍贵青铜器,计划转手牟利,最终付出沉重代价。



事发地是西安长安区马王街办,这片区域大名鼎鼎,属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丰镐遗址。这里是西周都城所在地,地下埋藏大量商、周时期墓葬,当地村民长期知晓这片土地文物密布。
2014年7月,村民师某兴和哥哥赵某社在自家院子清理柿子树根,向下挖到一米多深,发现异样土层。凭借当地常年的见闻,两人一眼判断,底下是一座古墓葬。

摆在他们面前本来有一条正确道路:立刻停止挖掘,保护现场,联系文物部门上门勘探。一旦发现古墓葬,上报是公民的法定义务。
可巨大的诱惑压过了敬畏。兄弟俩决定隐瞒此事,悄悄继续往下挖,一路挖到4米深的墓坑,从墓葬中取出8件青铜器,包含铜鼎、铜爵、铜觚等商周礼器。

得手之后,他们把这批青铜器藏在厨房,四处联系买家,打算卖掉赚一笔大钱。两人心里预期价位在一百五六十万,但是和买家谈判时,对方只愿意出价100万,因为价格谈不拢,交易没能完成。

本以为事情神不知鬼不觉,没想到群众举报,警方很快上门抓人,8件青铜器全部被追回,一件没有流失。
经过文物鉴定,这8件青铜器含金量极高:4件国家二级文物,4件国家三级文物,属于商末周初的青铜礼器,对于研究丰镐遗址历史,有着极高历史、艺术、科研价值。

西安中院开庭审理,认定师某兴构成盗掘古墓葬罪。他身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保护区,明知地下存在古遗址,仍然主动盗掘、目的是倒卖牟利,属于情节严重。虽然归案后认罪,法院酌情从轻,依旧判处有期徒刑15年,罚金10万元。同案另一名嫌疑人另案处理。

案件一经最高法作为文物犯罪典型案例发布,立刻引发全网热议。很多网友的第一反应:院子是他家宅基地,在自家地里挖出来,凭什么算犯罪?

这里有一条很多普通人不知道的法律红线:我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宅基地拥有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地下埋藏的古墓、文物,所有权不属于宅基地主人。哪怕古墓就在你家院子地下,发现之后私自开挖、藏匿、准备倒卖,就是盗掘古墓葬,属于重罪。

很多人分不清几个概念:
✅ 发现古墓,保护现场,立刻上报文物局/派出所,这是合法行为,还有可能获得奖励。
❌ 发现古墓,隐瞒不报,私自开挖取文物,无论是否卖掉,都构成盗掘古墓葬罪。
❌ 就算文物挖出来,还没卖出去,只要以牟利为目的实施盗掘,犯罪已经既遂,不会因为没成交就免罪。

丰镐遗址作为西周都城遗址,是中华文明重要印记。商周青铜器,不是普通古董。一旦私自盗挖,墓葬里面的土层、器物摆放位置、遗存痕迹都会被彻底破坏。文物脱离原始埋藏环境,很多历史信息永久消失,这种损失是金钱无法挽回的。就算文物最后被追回,墓葬本身的考古价值已经遭到不可逆损伤。

这起案子,最值得普通人吸取教训的,就是破除“自家地,挖出东西归自己”的老旧想法。
不光是宅基地,自家承包农田、果园,施工建房、挖沟种树,一旦挖到古墓、陶片、青铜器、古钱币,正确操作记住这几步:

1. 马上停工,不要继续往下挖,不要挪动、触碰出土器物,保护好现场;
2. 第一时间拨打110或者当地文物部门电话,说明发现地点和情况;
3. 不要拍照发短视频到处传播,防止引来盗墓分子,破坏遗址。

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很多人觉得悄悄挖,没人发现。文物犯罪侦查体系成熟,加上群众举报,大量私挖文物案件最终都会败露。而且盗掘古墓葬罪量刑很重,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区域盗掘,起步刑期就很高,一旦盗出珍贵文物,动辄十几年牢狱。

近些年,全国多地频繁出现类似案件:村民建房、挖鱼塘、种树挖出古墓葬,抱着一夜暴富的幻想私自挖掘,最后文物被没收,自己锒铛入狱。财富梦没有实现,家庭被拖垮,得不偿失。

文物不是私人的摇钱树,是整个民族的历史遗产。深埋地下数千年的古墓,静静承载着文明记忆,它不属于院子主人,也不属于任何个人。一念贪念,亲手毁掉珍贵考古遗存,换来漫长牢狱,实在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