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打工人和企业主都在关注,11月1日即将落地的社保相关新规。本次实施的是《全国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版)》,社保费正式纳入全国统一税务处罚体系。
很多人会误以为是《社会保险法》本身重新修订。实际上,社保法原有罚则一直存在,这次新规是统一全国各地的处罚尺度,避免同类欠缴案件在不同地区处罚结果差异过大。
新规明确,用人单位不缴、少缴社保,税务部门会先责令限期补缴。逾期仍然拒不缴纳的,将处以欠缴金额1倍至3倍罚款,还会从欠费当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处罚划分了三档标准,结合欠缴额度、欠费占比综合判定。欠缴金额越小、欠费占比越低,处罚倍数越低;大额欠费、欠费占比高的企业,将适用更高档位处罚。
这里有一个关键提醒:员工和公司签订的“自愿放弃社保协议”,在法律上完全无效。就算员工签字同意,企业依旧有足额缴纳五险的法定义务,不能以此规避责任。
新规主要约束企业方,对普通参保个人的养老、医保等待遇规则没有改动。对于劳动者来说,今后遇到单位拖欠社保,维权会更有明确的处罚标准作为支撑。
企业如果在限期内主动补齐社保本金和滞纳金,可以免除罚款。政策优先引导企业补缴,不是上来直接开罚单,给企业留出整改纠错的空间。
如果遇到公司拒缴社保,员工可以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据,向税务部门或者12333人社热线投诉,维护自身社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