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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亿财政黑洞,被逼上绝路的打工人,旬邑县基层治理的悲剧

数亿财政黑洞,被逼上绝路的打工人,旬邑县基层治理的悲剧2025年12月9日,走投无路的郑晓君向咸阳市纪委、监委实名举报,
数亿财政黑洞,被逼上绝路的打工人,旬邑县基层治理的悲剧

2025年12月9日,走投无路的郑晓君向咸阳市纪委、监委实名举报,直指咸阳某机关单位副秘书长李某。一个老实本分的基层财政所职工,被算计到妻离子散、债台高筑,如今只能以一纸举报信,赌上全部身家,换取一个公道。

财政注资打水漂,百亿矿权被“空手套白狼”

2011年,商人邢某利用副县长李某职务之便,成立了“旬邑县矿业集团”。县政府用财政资金向矿业集团注资8000万元,并将旬邑县域内21处煤炭采矿权全部交给这个所谓的矿业集团。但至今8000万投资一分未收回,价值超百亿的21处矿权,政府未取得一分钱收益。

邢某将矿业集团资金侵占挥霍一空后携上亿资金潜逃,采矿权大部分无偿转至其个人公司"某部集团"名下,县里累计损失超过十亿余元。《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三条规定,各级政府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举借债务、挪用财政资金。

县政府将8000万元财政资金注入一个由商人私设的“矿业集团”,再将国有矿权无偿转让,这一系列操作不仅违反预算法,更涉嫌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而如此重大的国有资产流失案,多年来无人问津,这本身就是最大的枉法,而李某到底是不是获利者,有待彻查。

无评估、无竞价,高价收购砂石厂

2012年,时任旬邑县副县长的李某兼任矿业集团董事长,财政局副局长王某兼任矿业集团总经理,二人联手导演了一出荒诞的资产收购。李某的司机胡某名下有一个砂石厂,经查实总资产不足百万元。但李某和王某既不进行资产评估,也不走任何竞价程序,就以200多万元的价格将这个砂石厂“收购”给了矿业集团。

表面上收购款由邢某的矿业集团支付,实际上所谓矿业集团的运转资金本就来自财政注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原则,采购金额达到法定标准的必须进行评估和竞价程序。

而李某主导的这起收购,无评估、无竞价、无公开,将国家财政资金变成了输送给私人的“红包”。一个资产不足百万的砂石厂,凭什么值200万?这显然不是商业交易,这是权力变现。

更为恶劣的是,胡某作为矿业集团的员工,负责砂石的销售工作,但货款收回后却不入账,给矿业集团挂账,后以“收不回来”为由形成坏账,数百万元不知去向,其中后续存在隐秘的贪腐链条,而李某又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监管部门需要彻查!

合伙建果库:精心设计的骗局

2014年3月经李某提议,郑晓君与李某、王某、胡某四人达成合伙经营果库的合意。为规避公职人员不得经商的规定,四人以代持股份形式成立了鑫绿源果业有限公司,名义股东不参与经营和分配,实际经营者正是这四名合伙人。

为筹措建设资金,郑某和胡某各以个人名义贷款50万元。然而胡某将50万元中的30万元用于自家房屋装修,仅将剩余20万元交给会计郑某民;郑晓君则将50万元连同银行卡密码一并交给了郑某民。

果库建成后,价值600万元的果库、宿办楼及配套设施拔地而起,但四个合伙人“没有投一分钱”。更关键的是,李某指定郑晓君负责日常管理和经营,而另外三任只分红,不参与实际经营管理。

2015年,郑晓君出面申请财政扶持资金50万元,但这笔钱并未用于果库建设和经营,而是被李某要求按人头分到个人名下:李某侵吞5万元,胡某侵吞13万元。2016年果库因苹果霜冻减产、保管费不及维护费,亏损60万元,此后连年亏损直至停业,最终所有债务,全部压在了郑晓君一人肩上。

安插亲信、法院拒审、纪委沉默——谁来为他做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录用公务员必须经过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李某军以一己之私,疑似公然践踏国家人事制度,把财政系统变成了安排关系户的渠道,每一个被违规安排进来的人背后,或许都可能是一笔不菲的利益交换。

而更令郑晓君绝望的是,当他拿着合伙协议、贷款记录、资金流向,走进法院,请求确认四人的合伙法律关系时,法院拒绝受理。六起借贷诉讼,全部判由他一人偿还,夫妻工资被冻结五年。一个明明是四个人合伙欠下的债,凭什么只让他一个人还?

更为讽刺的是,李某军涉嫌违纪违法的线索并非无人知晓。砂石厂的司机等知情人可以作证,矿业集团的资金流向可以查证,8000万财政注资的决策记录白纸黑字。然而如此重大的问题,竟在旬邑县多年无人问津。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一条规定:监察委员会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但从2014年果库建成到2025年举报,整整十一年,没有任何一家纪检监察机关对李某军的问题进行过实质性调查。郑晓君等了十一年,等来的不是公道,而是更深的绝望。

受害者无声的呐喊

郑晓君只是一个普通的基层工作人员,一个在财政所干了一辈子的老实人,他信法律、信组织、信公道,所以才会在被逼到绝路时,选择实名举报,而不是沉默。可他等来了什么?合伙人翻脸不认账,法院对明显的合伙纠纷拒之门外,纪委十一年纹丝不动,他的工资被冻结,他的债务压身,他的家庭被拖入深渊。

“这样的蛀虫应该予以惩处,这种利欲熏心的人,必须清理出国家公务员队伍。”

这不是一个人的控诉,这是一个被体制伤害的普通人,对公平正义最后的、也是最朴素的期盼。我们期待,监管部门不再沉默,还给郑晓君、还给社会一个公道!

【本帖所有文稿内容系郑晓君提供,仅代表郑晓君个人观点,与发布方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