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深夜时分,一男子途径某酒吧时,看到一名身材很好女子与一名男子搂抱在一起
广东深圳,深夜时分,一男子途径某酒吧时,看到一名身材很好女子与一名男子搂抱在一起,男子原本只是好奇的看两眼,万万没想到,竟发现这名身材很好的女子,是他的未婚妻!确认没认错人后,男子怒不可遏,当即上前质问女子,“你为什么这么做!”或许是因为理亏,女子没有吱声。
女子的未婚夫是个很帅气的小伙子,他满脸的怒火和不可置信,我们刚订婚两天,你就在外面和陌生男子搂抱在一起!女子穿着时尚,看起来很漂亮,身材也好,面对未婚夫的质问,女子始终没有回应。
但和女子在一起的男子看不下去,他站出来保护女子,对女子未婚夫爆粗口,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这么做有什么不对,还非常嚣张的搂了搂女子,向女子未婚夫示威!这名男子看上去也是一个很阳光的男孩,只不过他做的事情,让人不敢苟同!
视频显示,未婚夫找到女子和年轻男子后,与年轻男子发生了非常激烈的口角冲突,年轻男子甚至激动的脱下上衣,想要当街狠揍女子未婚夫一顿,幸好警察蜀黍在场,及时将其拦下,这才没有发展到肢体冲突的地步。
关于未婚夫为什么会出现在酒吧门口这事。有网友说,未婚夫是程序员,下班路过。也有网友说,未婚夫发现了端倪,找到酒吧,刚好将女子堵了个正着!事情发生后,网友表示,这男的运气挺好的,及时止损吧,等结完婚的,就晚了!
那么,法律能不能管这事?有意见说,这是道德问题,女子不违法,但也有意见说,法律是最低底线的道德,刚订婚两天就被抓到出轨,必须严惩,追究法律责任!
有网友提出,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
女子订婚后,和陌生男子搂搂抱抱,违反了互相忠实义务,是这样吗?
答案是否定的,因为两人只是订婚,没有结婚。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15条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并分别发给结婚证。男女双方自取得结婚证起,确立夫妻关系。
民法自1994年开始,就不再认可事实婚姻了,换而言之,是不是夫妻关系,要看有没有领证,而不是订婚、办酒席。
也就是说,未婚夫和女子现在只是普通人的关系,并不是夫妻关系,在法律上,女子不负有忠实义务。
其次,订婚涉及到彩礼的问题,这时候男方很可能已经支付了彩礼,彩礼要怎么办呢?
司法解释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具体到本案,如果男子现在要和女子分手,又因为是女子的原因,双方才没能领取结婚证,没能结婚,那女方应当全额返还彩礼,不能有任何克扣!
最后,这事如网友所言,喜欢去酒吧玩,并和陌生男子搂搂抱抱的女的,绝对不能要,否则结婚后,头上会长大草原!
这兄弟算运气好的了,及时止损还来得及,如果不止损,以后就等着哭吧!这时候,他应该给岳父大人打电话,让岳父大人到酒吧门口接人!
@蚂蚁说法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