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一个女同事55岁了,上个星期退休,她叫老公来单位搬东西,竟然把她办公室里的的电风扇、暖风机都搬上车准备带走,刚到门口时,被单位领导碰见了,领导把她们堵在门口,告诉她不可以带走。
这个女同事说电风扇、暖风机都是自己买的,如今她退休了不上班了,就准备把它们全部带回家去了。领导不相信,看了一下两件东西,对女同事说你看它们都贴着标签呢,说明是单位的东西,单位的东西都是国有资产,不能带回家!这个女同事却说这些东西属于她个人所有。两人僵持不下,最后领导说,人可以走,但是东西坚决不能带走,现在国有资产都实行专人负责制,如果你把这些东西带走了,上级部门检查时,会对我追责的。
女同事说您听我解释,5年前,我被分配到单位所里待了两年,去的时候,所刚建起来,给他分的宿舍没非常简陋,冬天非常冷,夏天又闷又热,当时他找所里领导说明情况,但是领导告诉她,这样,等待单位拨款后才能购置风扇和电暖器,没办法,她只能叫自己老公买了之后带到单位。后面她从所里调到单位,就把自己的东西到办公室。去年的时候财务室统计单位财产就给她的电风扇和暖风机也贴了标签,当时她提出了异议,财务人员说没事儿,就是做个样子。哪想到今天出现了这种情况?
这时,财务室会计出现了,她向单位领导汇报了这件事,说好像当时女同事说了这些东西确实是她自己花钱买的。还没等会计说完,领导表示你敢肯定吗?说话可是要负责任的,会计低下头不说话了领导继续说我不管,贴着标签的东西都不可以带走。
这个女同事当时就生气了,对着单位领导就大骂道,你真不是个东西。我自己的东西,自己不可以带走,真是天下第一笑话,我看你,就是欺负我退休了,真是人情淡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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