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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体察】太原部分农贸市场仍违规使用生鲜美颜灯,警惕“滤镜肉”坑害消费者

近期,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合会(以下简称省消保联)陆续接到消费者反映,不少市民在农贸市场选购生鲜肉类时,容易出现视觉观

近期,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合会(以下简称省消保联)陆续接到消费者反映,不少市民在农贸市场选购生鲜肉类时,容易出现视觉观感偏差,摊位上看起来红润鲜嫩的肉制品,买回后置于自然光下色泽暗沉,新鲜度大打折扣。为深入摸清当前市场生鲜灯使用乱象,切实维护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与自主选择权,省消保联组织工作人员实地探访太原海茗薇农贸大市场、开元农贸市场、水西关农贸市场等多处线下市场,重点排查生鲜经营摊位照明设施使用情况。

实地探访过程中发现,以往市面常见的高饱和度纯红色强光生鲜灯已大幅减少,但借助灯光美化肉制品的违规行为并未杜绝,经营者多改换使用形式变相规避监管。多数个体生鲜摊位普遍装设浅粉色、暖红色调照明灯具,此类灯光虽视觉上不再刺眼,却依旧能够改变肉类原有视觉观感,在特定光线映衬下,肉制品肉质显得饱满红润、品相出众,极易吸引消费者购买。

探访同时发现,生鲜经营场所照明使用情况差异明显:大型连锁超市、品牌生鲜门店均统一采用标准白色光源,严格规范经营,未发现违规使用美颜生鲜灯行为;而街边小型生鲜门店、农贸市场个体散户摊位,违规使用有色美颜照明的问题依旧突出。

灯光刻意美化

掩盖食材真实品相

所谓生鲜美颜灯,是依靠特定色温、有色光源打造视觉效果的专用照明设备。经营者利用红色、暖粉色光线照射生鲜肉类,可大幅提亮肉类视觉色泽,拉高肉质观感饱和度,刻意遮盖肉质发灰、暗沉、不新鲜等实际问题,给生鲜食材披上一层视觉“美颜外衣”,严重误导消费者无法准确辨别食材真实品质与新鲜程度。

法规明令禁止

严控误导性照明使用

针对生鲜灯乱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先后出台专项管理规定,明令禁止使用误导消费者的有色照明设施。2023年6月30日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1号),自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第七条明确规定,严禁经营者使用改变食用农产品真实色泽的照明设施。

2026年4月7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严禁使用“生鲜灯”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进一步细化监管要求,明确生鲜经营展示区域必须使用白光等不影响消费者正常辨识的合规照明;严禁使用红色、绿色等有色光源,禁止为灯具加装有色灯罩、有色遮光材料,不得在食材陈列区域设置大面积有色遮挡围挡。

擦亮双眼理性选购

科学维权守护权益

为引导广大消费者避开消费陷阱,免受美颜灯光误导,安心选购新鲜优质生鲜食材,省消保联特此发布消费安全提示:

1.自然光查看真实品相:选购生鲜肉类时,主动要求商家将肉类移至自然光或普通白光环境下仔细查看,若肉质颜色发暗、毫无光泽、色泽发灰,或是表面出现异常黏液、腐坏斑点,说明食材新鲜度不足,切勿选购。

2.手摸鼻嗅,甄别食材新鲜:通过多重感官精准判断肉质优劣:用手轻触肉品表面,新鲜肉类干爽或微微湿润、不粘手,按压后凹陷部位可快速回弹;近距离轻闻气味,合格新鲜肉品仅有正常肉腥味,一旦嗅到酸败味、腐臭味等异味,立即放弃购买。

3.警惕违规美颜照明设施:日常采购留意摊位照明光线,一旦发现摊位使用粉色、红色等有色美颜生鲜灯,可主动要求商家关闭有色灯光,在自然光下查验食材品质,商家拒不配合的,建议谨慎消费、理性绕行。

4.留存凭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如若因有色灯光误导,不慎购买到变质、不新鲜问题肉品,第一时间留存好购物小票、支付凭证、问题食材照片及现场视频等相关证据,优先与商家协商退换货及合理赔付事宜;双方协商无果,可向当地消保组织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好食材无需视觉滤镜,好品质自有真实品相。省消保联在此呼吁全体生鲜食品经营者,严格恪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拆除违规美颜照明设备,主动做到生鲜食材“素颜”上架、明码实价诚信经营,如实向消费者展示食材真实品质。坚守诚信经营底线,严守民生消费安全防线,方能切实赢得广大消费者长久信赖与良好市场口碑。